漢密爾頓寫道:“法院拒絕從法律角度認定,一個理性的投資者會從加密貨幣市場的總體趨勢中獲得任何利潤預期,而不是瑞波幣爲促進瑞波幣在跨境支付中的使用所做的努力。”“因此,[法院]從法律角度無法認定瑞波幣的行爲不會導致一個理性的投資者因他人的努力而產生利潤預期。”

來源:CoinDesk

加州法官與紐約法官意見相左,將瑞波幣證券訴訟送交審判一文首先出現在 Crypto Breaking News 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