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發行虛擬幣涉刑案引爭議:撤回流動性致炒幣虧損是否構成詐騙 ??

“00後”大學生楊某在境外公有鏈上發行一款簡稱爲BFF的虛擬幣,因撤回流動性引來牢獄之災。

檢察機關指控,其發行了假的虛擬幣,他人受誤導充值5萬USDT幣後,楊某迅速“撤資”,導致他人損失5萬USDT幣,其行爲構成詐騙罪。

2024年2月20日,河南南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一審認定楊某犯詐騙罪,判處其有期徒刑4年6個月,並處罰金3萬元。

2024年5月20日,該案在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開庭。澎湃新聞獲悉,在二審中,楊某的辯護律師仍然爲其做無罪辯護。

辯方認爲,本案被告人楊啓超發行的虛擬幣擁有唯一且不可篡改的合約地址,不存在所謂“假幣”,而被告人和報案人都是幣圈資深玩家,二人長期從事虛擬幣買賣活動,對於炒作虛擬幣的風險有明確認知。

此外,平臺允許隨時添加或撤回流動性,被告人的行爲不違反平臺規則。而被害人持有的BFF幣,在案發後因流動性增加而升值,若交易即可兌回比之前更多的USDT幣,則被害人不存在任何損失。

相關律師介紹,在我國法律政策尚未認可虛擬幣的合法性且“投資虛擬幣損失自擔”的情況下,這起因發行虛擬幣撤回流動性而被作爲刑案訴至法院的,在國內尚屬首例。#山寨季何時到來? #5月非農數據即將公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