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幣安創辦人已繳納 1.75 億美元保釋金,目前身在美國。

  • 此外,CZ還被美國當局指控故意違反美國法律。

美國檢察官提交了一份法庭文件,指控幣安創始人趙長鵬違反反洗錢規則(AML),並建議判處趙長鵬 36 個月監禁。最新消息稱,4月30日,去年11月辭去幣安負責人職務的趙某將被判刑。

根據聯邦量刑指南,CZ 最多應面臨十八個月的監禁。據稱,到目前為止,趙和他的法律團隊不會對任何聽證會提出質疑。幣安創辦人已繳納 1.75 億美元保釋金,目前身在美國。

故意違反美國法律

儘管如此,美國檢方在美國華盛頓西區地方法院的聽證會上辯稱,考慮到趙故意違反美國法律的嚴重性和影響,根據指導方針判處36個月的徒刑是合理的。

此外,CZ還被美國當局指控故意違反美國法律。作為幣安增長計劃的一部分,美國當局聲稱趙和幣安故意針對美國用戶。他們經營這項業務很長一段時間,知道這種策略會讓幣安違反美國法規,但他們還是這麼做了。

趙本人也承認,無視美國限制對幣安的成功和發展至關重要。檢察官在起訴書中指出,他吹噓遵守美國法律將如何限制幣安在過去兩年的擴張和收入,包括從網路效應中獲得的現金。

美國檢察官聲稱,趙故意違反美國法律並非偶然。相反,這是他為了吸引消費者、發展公司並為自己謀利的願望而做出的策略決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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