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哪位羣友這麼慘的?
張三用vpn翻牆出去,低買高賣 usdt獲利。由於翻牆是違法的,進而將炒幣期間的獲利,給沒收了,還被定格罰款15000,連手機電腦都被認定是違法工具沒收了。這個案件,讓我們想起了,去年,某程序員翻牆工作,最後被認定翻牆的行爲違法,將工作收入100多萬沒收。有人說程序員工作和炒幣限制性質不一樣,一個是工作行爲,你這個炒幣行爲就是違法的,或者風險自擔。但是目前,虛擬幣交易並不違法,所以和這個案件背景情形是一樣的。如果翻牆行爲違法,進而將炒幣的獲利認定是違法所得,那幾乎就差一紙公告了,不能翻牆炒幣,否則,炒幣的獲利要沒收了。這個案件,爭議關鍵在於能否依據《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第十四條,將翻牆違法所得的認定包含了,炒幣翻牆獲利認定是違法所得,罰款1.5萬,沒收炒幣獲利9
萬。
炒幣翻牆直接全部沒收了,太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