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rcle 是一家領先的穩定幣發行商,最近捲入了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 (SEC) 與主要加密貨幣交易所幣安之間的法律糾紛。 Circle 認爲,穩定幣依賴於其他資產來保持價值穩定,不應受到與傳統證券相同的金融交易法規的約束。

Circle 認爲穩定幣不是證券

幣安案在加密貨幣世界中變得至關重要,因爲幣安和 Coinbase 等主要交易所反對將加密貨幣置於當前嚴厲的美國金融法之下。針對這些說法,Circle 提出了有關 BUSD 和其自己的 USDC 等與美元掛鉤的資產的論點。

Circle 認爲,這些資產首先不應被視爲證券,因爲用戶並不期望通過獨立購買這些穩定幣獲得任何利潤。

根據其文件,Circle 指出“支付穩定幣本身並不具備投資合約的基本特徵。”因此,他們認爲這些穩定幣不屬於 SEC 管轄範圍。

SEC

Circle 還認爲,數十年的判例法表明,出售資產而無需承擔賣方的售後承諾或責任,不足以建立投資合同。這一論點對於理解 Circle 關於穩定幣不應被歸類爲證券的立場非常重要。

Circle 補充說,幾十年的判例法支持這樣一種觀點,即與賣方的售後承諾或義務分開的資產出售不足以建立投資合同。

SEC 對幣安的聲明

6 月份,幣安面臨監管機構多項違法指控。這些指控;它參與促進加密貨幣交易,包括幣安幣 (BNB)、Polygon (MATIC)、Solana (SOL)、Cardano (ADA) 和幣安的穩定幣 BUSD。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聲稱這些活動涉及未註冊證券。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 (SEC) 指責幣安將 BUSD 作爲投資合約出售,因爲它通過獎勵計劃提供回報來進行促銷。作爲迴應,上週幣安及其美國子公司和所有者趙長鵬“CZ”提交了一份請願書,要求駁回 SEC 的案件。

他們的論點集中在監管機構試圖在未經國會適當授權的情況下對數字資產實施控制。隨着 Circle 的最新介入,幣安與 SEC 之間正在進行的法律鬥爭獲得了更多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