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消息,鑑於伊利諾伊州最近的一項法院裁決將比特幣和以太坊歸類爲商品,尼日利亞利益相關者敦促尼日利亞SEC在其監管框架中採用類似方法。尼日利亞區塊鏈行業協調委員會(BICCoN)主席Lucky Uwakwe表示,這種方法將爲創作者提供明確的指導方針,告訴他們應該在何處尋求監管“。尼日利亞證券交易委員會應該牢記制定規則的必要性,定義加密資產的資產類別或將相應的加密貨幣細分爲資產類別,並向公衆解釋這種加密貨幣如何有資格被稱爲證券或商品。”Uwakwe指出,雖然美國SEC和CFTC都同意比特幣和以太幣是商品,但權益證明(PoS)和工作量證明(PoW)協議之間的區別可能會改變特定加密資產的分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