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更新日期:2024 年 11 月 26 日
*本政策適用所有掛單方、吃單方,以及已驗證的非中國用戶。
I. 所有用戶均應遵守於本政策中列出的 KYC (認識你的客戶)、反洗錢、反資恐與適法性原則:
1. 用戶應嚴格遵守平台關於用戶身分與 C2C 交易相關帳戶的身分驗證 (認識你的客戶或 KYC) 政策 (包含但不限於實名驗證要求),包含但不限於現貨帳戶與法幣帳戶,以下統稱為「帳戶」。用戶應確保他們在 C2C 平台 (以下稱「平台」) 所使用的帳戶是合法註冊且僅供他們自己使用。
2. 當平台的反洗錢或反恐融資警報觸發時,用戶應積極配合平台進行驗證,並協助提供所有所需的風險控管相關證據 (適用平台當時生效的風險控管措施)。
3. 如果用戶無法遵循 ( I.2.),則平台有權停用其帳戶的所有或部分功能。
4. 用戶應負責確保他們在適用的法律下有合法權利進行交易。本平台不對用戶交易的合法性或非法性承擔任何責任。雖然平台不參與用戶之間任何 C2C 交易,但為確保所有交易合法合規,平台可以 (但無義務) 在必要時審查用戶所為交易之合法性,並根據適用法律和法規採取行動。
5. 用戶有責任遵循當地司法管轄範圍內有關合法使用平台的法律,以及適用於用戶的其他法律和法規。用戶亦必須按其當地法律範圍考慮稅收所有方面,以及向其適當的稅務機關作預扣、徵收、申報和匯款。
II. 一般交易說明:
1. 在您決定向對方下訂單之前,請詳細閱讀對方訂於廣告說明頁的條款,避免雙方在下單後發生不必要的爭議。
2. 您應盡量提供明確的條款和細則。我們鼓勵您使用要點形式,標出要點並明確地在段落中說明。
3. 請確保訂單使用的支付方式和您在廣告配置期間所選的支付方式一致。
4. 請勿參與由第三方管道促成之任何形式加密貨幣交易,例如社群媒體、聊天傳訊 App 或面對面交易。若用戶在平台以外執行或發起交易並造成任何資產損失或損害,平台不應也無法負責。平台設定買賣雙方的交易規則,純粹為支援用戶使用平台服務的體驗。平台並非 C2C 交易的當事人。
5. 用戶使用平台時禁止使用粗鄙及攻擊性的語言。包含但不限於可讓用戶彼此傳訊之工具、客服即時聊天與訂單評論區。
6. 交易雙方都應該負擔法幣轉帳所涉及的額外交易成本,例如支付服務提供商收取的交易手續費,除非任何一方在交易成立前明確同意支付額外的交易成本。因此,發送金額應包含交易成本。(例如,如果訂單總金額為 10,000 美元,支付服務供應商收取額外 5 美元,則買方應支付 10,005 美元而不是 10,000 美元。) 對於 RUB、UAH、KZT、IDR 與 BDT 交易:賣方應一律收到完整金額,而買方應一律負責支付服務提供商要求之法幣交易手續費。
7. 我們不鼓勵使用未向賣方顯示付款人姓名的付款方式,因為這樣無法驗證付款人的姓名是否與幣安上的姓名一致。如果因為使用未顯示真實姓名的付款方式而產生爭議,買方應永遠對損失負責。
III. 給買方的指引:
1. 您必須選擇賣方支援的付款方式,並於賣方規定的時限內依照訂單頁面指示的金額匯款。請務必在完成支付後點擊「已付款,通知賣方」按鈕。
2. 請使用帳戶所有人姓名和您在幣安註冊姓名相同的支付方式 (姓名必須和您在幣安通過 KYC 驗證的個人姓名 / 企業名稱相同。)平台不支援非實名驗證的付款方式。如果使用非實名驗證的付款方式,用戶的 C2C 功能將被暫停至少 15 天。若發生交易爭議,且發現買方提供第三方支付的詳細資訊,本訂單中的買方應獨自承擔損失。
3. 僅能將款項轉入與賣方在幣安註冊名稱相符的賣方銀行帳戶。賣方的銀行帳戶名稱必須與其幣安帳戶的已驗證名稱相同。請勿向第 3 方帳戶支付款項。
4. 尚未完成支付前,請勿點擊「已付款,通知賣方」按鈕。如果您尚未完成支付而點擊「已付款,通知賣方」按鈕,您的帳戶可能會被停用。
5. 如果賣方偏好的支付選項是「即時支付」或「快速支付」,不得未經賣方事先同意而使用其他付款方式,如國際轉帳。
6. 如果您已完成支付並點擊「已付款,通知賣方」,但賣方未在指定時間範圍內交付相對應的數位資產 (以下簡稱「交付內容」),您應該先透過聊天方塊工具與賣方聯絡。當您已正確地遵循平台規範並正確執行平台制定的程序 (包含但不限於提供符合平台要求的相關法律憑證),但賣方沒有回應,您就可以選擇對賣方提出申訴。
若用戶提出要求,C2C 團隊會依據申訴處理規則協助處理申訴。然而,平台並非 C2C 交易的當事人。因此,平台沒有義務介入用戶參與 C2C 交易時發生的任何爭議。請注意,幣安和平台在此保留關於申訴案件制裁的任何最終解釋和裁判權。幣安和平台將根據個別案例自行決定是否重開申訴。
7. 如有任何違反「買方指引」的情況,平台可能依據本政策、條款或相關法律及規範,或平台全權決定是否採取適當的措施,包含但不限於凍結違規者的帳戶或停用幣安交易平台或/及平台的任何帳戶功能。
8. 投放廣告時,買方於交易條款中的說明不得牴觸本用戶交易政策的規則 (價格、手續費、備註等)。
IV. 給賣方的指示:
1. 您使用的收款帳戶持有人姓名必須與您在幣安註冊的姓名一致。(姓名必須與您在幣安帳戶通過驗證的姓名一致)。
2. 若發生交易爭議,且發現買方提供第三方支付的詳細資訊,本訂單中的賣方應獨自承擔損失。
3. 確認收到買方完整款項後,賣方必須在 15 分鐘內完成訂單 (放行加密貨幣給買方)。
4. 除非平台另有規定,切勿在買方未同意的情況下要求客服人員取消訂單。
5. 已在買賣雙方之間成立的訂單定價視為最終價格且不得再議。
6. 如果您與買方尚有未完成的訂單或爭議,請確保可以隨時透過您註冊於平台的手機號碼或電子郵件聯繫到您。
7. 如果支付服務提供商收取額外的手續費,賣方必須提供交易證明,清晰顯示扣除的金額。
8. 投放廣告時,賣方於交易條款中的說明不得牴觸本用戶交易政策的規則 (價格、手續費、備註等)。
9. 如有任何違反「賣方指示」的情況,平台可能依據本政策、條款或相關法律及規範,或平台全權決定採取適當措施,包含但不限於凍結違規者的帳戶或停用幣安交易平台的任何帳戶功能。
V. 風險警告和免責聲明:
VI. 異常交易行為及處理措施:
您同意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平台將不對您基於 C2C 交易發生的損失負責,也將不對您在本政策規範內使用服務且非因平台故意或重大過失所造成的損失負責,包含但不限於駭客攻擊、停電或無法避免的技術故障。
如果發生下列情形,平台有權不另行通知並全權決定立即限制、暫停或終止您的帳戶或使用本平台的權利:
您接受我們可能依對我們風險管理和安全協議不可或缺的機密標準採取某些行動,包括限制存取、停用或關閉您的帳戶或錢包。您同意幣安沒有義務向您揭露其風險管理和安全程序之詳情。
一旦停用措施的原因不再存在,我們將盡快取消該措施。但是,我們沒有義務通知您何時或是否會取消此類措施。
異常交易行為 | 處理規則 |
1. 買方因自身原因在未經賣方事先同意的情況下取消已經建立的訂單。 | 如果買方於同一天內犯下 3 次相同行為,系統將禁止其於該日繼續任何 C2C 活動。 |
2. 買方因賣方的原因取消已建立的訂單,且賣方已同意繼續取消訂單。 | 如果買方於同一天內犯下 3 次相同行為,系統將禁止其於該日繼續任何 C2C 活動。 |
3. 買方因不願完成賣方的驗證流程而取消已建立的訂單。 | 如果買方於同一天內犯下 3 次相同行為,系統將禁止其於該日繼續任何 C2C 活動。 |
4. 訂單因未於期限內完成付款自動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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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用戶的廣告同時有超過 4 筆訂單遭到申訴。 | 用戶的線上廣告將被隱藏,且其將被暫時停止進行任何 C2C 活動。 |
6. 用戶的購買廣告線上時間較長,但完成率低於 20%。 | 用戶的購買廣告將被關閉。 |
7. 吃單方 / 掛單方的多筆賣單被買方相繼取消。吃單方 / 掛單方亦未在訂單聊天中回覆買方。 | 吃單方:
掛單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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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掛單方的出售 / 購買廣告已在線上一段時間,但完成率低於 20%。 |
備註:如果掛單方 30 天的總體完成率高於 80%,則僅適用第二次違規的規則。 |
觸發風險控管異常的情境 | 處理規則 |
1. 風險控管系統偵測到異常,用戶明確拒絕或不積極配合平台進行後續的反洗錢或反資恐驗證。 | 平台得直接將該問題帳戶視為異常帳戶,並採取相關措施,包含但不限於提高用戶的風險等級、直接凍結用戶帳戶及其他相關帳戶,直到用戶提供的風險控管證據通過平台的風險控管審核。 |
2. 用戶帳戶被發現疑似涉及詐騙 (或企圖詐騙)、提領資金至高風險平台 (包含但不限於無執照加密貨幣交易商平台、線上賭博平台、疑似洗錢或詐騙平台或其他高風險實體) 或進行其他高風險資產轉移。 | 平台得直接凍結或停用交易、提領或相關帳戶的所有 C2C 功能。 |
3. 帳戶未被註冊用戶使用,或被非法用於為他人購買數位資產。用戶被發現將其帳戶出售、出借、出租給他人,或為他人非法購買數位資產。 風險警告:請妥善保管您的個人資料,以免被他人用於犯罪。 | 平台得採取一項或多項措施,包含但不限於暫時或永久停用 C2C 交易功能、延遲或停用提領功能或直接凍結該用戶之帳戶及其相關帳戶。 |
4. 收受或引進非法來源的數位資產或資金。用戶知道或可根據常識合理推斷從其他平台收到的資金具有非法來源或性質,但仍允許他們流入平台上其他用戶的帳戶。 | 平台得直接且永久停用此類用戶之帳戶及其相關帳戶的全部或部分功能,並終止向其提供任何服務或履行任何契約義務。 |
5. 用戶被認定參與洗錢活動:當用戶被風險控管系統偵測到,或透過風險控管人員驗證其曾直接參與或協助洗錢。 | 平台得直接且永久停用用戶之帳戶及其相關帳戶的全部或部分功能,並終止向其提供任何服務或履行任何合約義務。 |
6. 法院授權帳戶凍結:帳戶依照司法機構請求遭到凍結。 | 平台得依據司法機構之書面請求而凍結帳戶,以遵循相關法律與監理規範。凍結期間,相關用戶應聯繫相關司法機關解決此情況,而非聯繫平台。 |
7. 執法機構調查:用戶遭司法機構要求提取其於平台上的帳戶資訊,其形式包含但不限於司法調查或諮詢。 | 平台得停用該用戶之帳戶及其相關帳戶的特定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