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說獲悉,據美國司法部新聞稿,兩名男子因操縱某證券的價格並策劃在購買 Hydrogen Technology 的加密貨幣 HYDRO 過程中欺騙投資者而被判刑。通過他們的操縱行爲導致的價格虛高,共謀者在大約 10 個月內從銷售 HYDRO 中賺取了大約 200 萬美元的利潤。在本案中,聯邦刑事審判的陪審團首次認定加密貨幣是一種證券,並且操縱加密貨幣價格是證券欺詐。這次起訴和今天判決的刑期應該作爲警告:刑事司將毫不猶豫地使用所有可用工具,包括聯邦證券法,以保護加密貨幣市場的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