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易斯安那州做出了重大舉措,修改了法律,禁止使用中央銀行數字貨幣 (CBDC),併爲加密礦工和節點運營商制定規則。這些變化是《區塊鏈基礎法案》的一部分,將於 8 月開始實施。

新規定禁止該州使用或測試 CBDC,但仍允許使用其他數字貨幣。該法案明確規定:“管理機構不得參與央行理事會對央行數字貨幣的任何測試。”

該法案禁止路易斯安那州的任何管理機構接受或要求使用 CBDC 付款。他們也不能參與美聯儲或聯邦機構的任何 CBDC 測試。

然而,個人和企業可以自由使用數位資產來支付合法的商品和服務,並且可以使用自託管或硬體錢包自行託管數位資產。

資料來源:路易斯安那州

只要遵守當地噪音法令,該法案就允許家庭加密貨幣挖礦。如果遵守當地法令,加密貨幣挖礦企業可以在工業區運作。操作節點連接到區塊鏈協議或參與質押也是允許的。

該法案並未阻止總檢察長根據《不公平貿易行為》和《消費者保護法》採取行動打擊詐欺行為。它還不能免除任何人遵守路易斯安那州證券法或其他聯邦和州證券法的義務。

外國實體被限制擁有加密貨幣挖礦業務。 「被禁止的外國方」包括某些國家的公民或代理人、外國政府以及受這些方顯著控制的實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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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禁止的外國方必須在 8 月 1 日起的 365 天內放棄其在加密貨幣挖礦中的權益。如果不這樣做,總檢察長可以採取法律行動。

如果撤資未完成,總檢察長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可以下令透過司法出售方式出售採礦業務,並將收益按優先順序分配給留置權人。

其他補救措施包括最高 100 萬美元或被禁止外國權益公平市場價值 25% 的民事罰款、法院費用、判決金額的司法利息以及合理的律師費。

賈伊·哈米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