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月 20 日,Ripple Labs Inc. 在加利福尼亞州北區提起的聯邦集體訴訟中取得了關鍵的法律勝利。

此案受到 XRP 社區的密切關注,圍繞着美國證券法對數字資產的分類展開。法官 Phyllis J. Hamilton 主持了此案 (4:18-cv-06753-PJH),批准了 Ripple 的簡易判決動議,並駁回了有關未註冊出售 XRP 的集體訴訟。

法院對 Ripple 有利的裁決駁回了聯邦和州的集體訴訟,這些訴訟聲稱 XRP 被作爲未註冊證券出售。XRP 支持者律師 Fred Rispoli 在社交媒體上解釋了法院的判決,強調勝利是程序性的,而不是決定性的。

“Ripple 在奧克蘭集體訴訟中勝訴。法官批准了 Ripple 針對未註冊證券的聯邦集體訴訟以及州法律證券訴訟的簡易判決動議。但這些都是程序上的勝利,”Rispoli 表示。

儘管結果有利,但法院並未就 XRP 本身是否構成證券做出法律裁定。相反,該裁決讓陪審團來決定 XRP 是否符合豪威測試中概述的標準,該測試決定了美國法律下證券的地位。這意味着 XRP 分類的更廣泛問題仍未解決,Rispoli 指出,

“集體訴訟現已在地區法院結束。至於 XRP 是否是一種證券,法院認爲陪審團將決定是否滿足豪威測試的所有三個條件。”

相互矛盾的法律觀點及其未來影響

該裁決在法律專家中引起了不同的反應。另一位專門從事加密貨幣領域的律師馬克·法格爾 (Marc Fagel) 指出,該裁決與託雷斯法官此前關於程序化銷售的裁決存在矛盾。

“只要讀一下意見書就行了。它直接與 Torres 關於程序化銷售的判決相矛盾(不過,如果法院更進一步,從法律上認定它們是證券銷售,而不是交給陪審團裁決,那會更有趣),”Fagel 評論道。

這一矛盾表明,數字資產的法律解釋十分複雜,也表明 XRP 地位的最終解決方案還遠未確定。儘管 Ripple 取得了程序上的勝利,但 XRP 是否應歸類爲證券的問題仍然懸而未決,這讓該公司及其支持者處於法律困境。

正在進行的訴訟涉及針對 Ripple Labs Inc.、其子公司 XRP II, LLC 和首席執行官 Bradley Garlinghouse 的集體訴訟。原告辯稱,XRP 是作爲未註冊證券提供和出售的,違反了聯邦和州證券法。漢密爾頓法官的裁決解決了該案中的幾個關鍵問題。

根據訴訟時效法中的“先要約”規則,聯邦證券訴訟被駁回,該規則禁止提起訴訟前三年以上提出的訴訟。同樣,州訴訟也因證據不足而被駁回,這是加州法律的必要要素。這大大縮小了針對 Ripple 的訴訟範圍。

然而,並非所有的指控都被駁回。法院駁回了 Ripple 針對 Garlinghouse 的個人指控的簡易判決動議,該指控稱 Garlinghouse 就其對 XRP 的投資發表了誤導性陳述。該指控將繼續審理,重點是 Garlinghouse 的陳述是否影響了投資者的預期和決定。

Ripple 和 XRP 的未來之路

Ripple 的程序勝利提供了暫時的喘息機會,但圍繞 XRP 歸類爲證券的更廣泛的法律問題仍未解決。Rispoli 強調了該裁決的有限範圍:

“遺憾的是,這要視情況而定。XRP(通過 Torres 法官)僅在以下兩個方面具有法律明確性:(1)它涉及 SEC 對聯邦證券違規行爲的指控;(2)在紐約南區,其他法院可以在非 SEC 案件中忽略這些指控。”

隨着法律戰的繼續,即將作出的關於豪威測試對 XRP 的應用的陪審團裁決將至關重要。該判決可能會對美國加密貨幣的監管處理產生重大影響。Rispoli 強調聯邦立法解決這些問題的必要性:

“最終,加密世界需要繼續施加壓力以推動聯邦立法,因爲我們有望讓 XRP 成爲加利福尼亞州的證券,但不會在紐約州成爲證券。”

Ripple 贏得法庭訴訟但陪審團將決定 XRP 的安全狀態,該帖子最先出現在 Coinfomania 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