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cebook(現名爲 Meta (NASDAQ: META))試圖駁回這家澳大利亞礦業公司提起的訴訟,但遭到美國法官駁回。這起由安德魯·福雷斯特 (Andrew Forrest) 提起的訴訟指控 Meta 疏忽大意,允許在 Facebook 上發佈欺詐廣告。其中包括虛假地以福雷斯特爲主角宣傳虛假加密貨幣和其他欺詐性投資。

Meta 無法躲避這一點

據報道,美國地區法官凱西·皮茨 (Casey Pitts) 週一裁定,福雷斯特可以繼續對 Meta 的疏忽行爲提出索賠,指控 Meta 允許廣告違反其以商業合理方式運營的義務。

這表明福雷斯特可以繼續指控 Meta 盜用了他的姓名和肖像。這不僅限於虛假廣告背後的欺詐者。

皮茨表示,“福雷斯特博士聲稱,Meta 從包含他肖像的廣告中獲得的利潤比沒有包含他肖像的廣告獲得的利潤要多”。他補充道,“這足以充分證明,所謂的盜用行爲對 Meta 有利。”

社交媒體平臺上此類欺詐和騙局日益增多。過去 5-10 年間,這些騙局已導致數十億美元的損失。

這裏的論點是什麼?

Meta 在辯護中辯稱,聯邦《通信規範法》第 230 條使其免於作爲第三方內容發佈者的責任。然而,法官指出,福雷斯特的指控引發了事實爭議。爭議在於 Meta 的廣告系統是否是中立工具,或者這些工具本身是否助長了欺詐性廣告的內容。

福雷斯特稱,2023年4月至11月期間,澳大利亞Facebook上出現了1000多條詐騙廣告,給受害者造成了數百萬美元的損失。《福布斯》雜誌估計,福雷斯特的淨資產爲165億美元(248億澳元)。

福雷斯特在聲明中稱,法官的裁決是讓 Facebook 爲其廣告行爲承擔責任的“關鍵戰略勝利”。福雷斯特正在尋求補償性和懲罰性賠償。

福雷斯特表示,這是第一起社交媒體公司無法在與其廣告業務相關的美國民事案件中援引第 230 條豁免的案例。此前,澳大利亞檢察官拒絕追究福雷斯特在澳大利亞對 Meta 提出的加密貨幣廣告欺詐刑事指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