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金融服務委員會 (FSC) 正在改變其對非同質化代幣 (NFT) 的立場,希望將其中一些歸類爲虛擬資產。

韓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6 月 10 日的一份報告指出,NFT 主要是不可複製的獨特資產,與加密貨幣不同的特徵將被視爲虛擬資產。

具體來說,NFT 是可分割的,可以大量生產,也可以作爲支付手段,而這些現在都被歸類在韓國最新的框架之下。

發行被歸類爲虛擬資產的 NFT 的企業現在有義務向韓國監管機構報告。

該新指令是在該國首個加密監管框架出臺之前發佈的,該框架將於 7 月 19 日實施。

韓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融創新規劃負責人全耀燮表示,大量鑄造的 NFT 收藏品最有可能被用作支付。

這位官員舉例稱,如果發行一百萬個 NFT,它們就可以像加密貨幣一樣進行交易和用作支付。

他表示,不會有單一標準將 NFT 歸類爲虛擬資產。相反,FSC 將通過逐案審查的方式進行區分。

此外,如果 NFT 具備國家《資本市場法》所詳述的金融證券特徵,則其可能被歸類爲證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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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新準則的實施,一些 NFT 甚至可能有資格在交易所存入時獲得利息。這是根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去年年底發佈的通知,該通知規定,存放在加密貨幣交易所的虛擬資產必須有資格產生利息。

然而,常規 NFT 和 CBDC 不享受此項福利。

這項新框架是韓國加密貨幣立法《虛擬資產用戶保護法》的一部分。該法案將於一週後生效,旨在將利用未公開信息進行加密貨幣投資、操縱市場價格和從事欺詐交易等不當行爲定爲犯罪。

該法案於 2023 年由該國國會通過。隨後,專注於加密貨幣的實體獲得了一年的寬限期來遵守法規。

爲了配合這些努力,韓國監管機構還成立了一個加密犯罪部門。該部門被稱爲聯合虛擬資產犯罪調查部門,由來自七個國家機構的 30 名專家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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