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首例涉及加密貨幣發行的刑事案件引發輿論關注,楊啓超因發行假加密貨幣被判入獄4年零6個月,“撤資”導致投資者羅某損失慘重。 50,000 美元。該案引發了人們對中國加密貨幣運營的合法性、發行人的責任以及波動的數字資產市場的投資限制等問題。
事件發生情況
該案始於2022年5月,當時大學生楊啓超在幣安鏈上發行了一種名爲BFF的加密貨幣。專業投資者羅某向BFF投資5萬USDT後,楊啓超大量撤回BFF,導致幣值暴跌,對羅某造成損害。羅指控楊啓超詐騙,楊啓超於2022年11月被捕。
該案於2024年2月20日一審,南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認定楊啓超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零6個月,並處罰金3萬元。然而,在2024年5月20日舉行的上訴法院聽證會上,圍繞該案的合法性展開了激烈的爭論。
加密貨幣市場風險的法律爭議和教訓
檢方指控楊啓超以詐騙爲目的,製造假BFF幣,並聲稱楊啓超通過人爲增加流動性的方式引誘羅某投資BFF,然後迅速撤資,給羅某造成損害。
但辯方辯稱,楊啓超發行的BFF是有效幣,具有唯一的合約地址,可以正常兌換。辯護律師還強調,羅某作爲專業投資者,一定清楚瞭解加密貨幣操作的風險,並自願投資BFF。
庭審過程中,雙方圍繞多個關鍵點展開激烈爭論。首先,加密貨幣在中國的合法性目前尚不明確。法律政策尚未承認加密貨幣的合法性,導致與數字資產相關的訴訟難以解決。辯護律師辯稱,本案因通過發行加密貨幣提取流動性時違反法律規定而被作爲刑事案件提交法庭。
其次,加密貨幣發行人的責任也是一個有爭議的問題。現行法律對發行人的責任尚不清楚,特別是在不存在明顯欺詐行爲的情況下。該案提出了貨幣投機造成的流動性提取和損失是否構成欺詐的問題。
第三,本案還設定了加密貨幣投資的限制。辯護律師辯稱,羅某是高水平的玩家,一定清楚瞭解遊戲的本質和加密貨幣交易的風險,且平臺允許隨時添加或提取流動性,被告的行爲沒有違反《規則》。平臺的規則。
金融專家和律師對此案的看法不一。一些專家認爲,楊啓超突然撤回流動性和羅某的損失可能被視爲欺詐,而另一些專家則認爲羅某應該對我的投資決策承擔全部責任。
中國加密貨幣未來的新先例
楊啓超案可能會對中國的加密貨幣活動產生巨大影響。此案可能會推動中國政府對加密貨幣發佈更明確的法律法規,保護投資者和發行人的權利。
此外,該案例還可以提高人們對投資加密貨幣風險的認識,幫助投資者更好地瞭解市場並做出明智的投資決策。此外,不排除中國政府可能加強對加密貨幣活動的監管,以防止欺詐、保護金融安全。
楊啓超案並不是中國第一起涉及加密貨幣的案件。 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發佈《指導意見第199號》,確認使用比特幣進行支付違反國家金融監管規定。
然而,楊啓超案是加密貨幣市場的法律挑戰和潛在風險的最清晰體現。 在這個新興市場日益增長的背景下,有必要頒佈清晰透明的法律法規來保護投資者的利益並以可持續的方式發展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