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lfgang Münchau 是 DL News 的專欄作家。他是歐洲情報組織的聯合創始人兼主任,併爲《新政治家》撰寫有關歐洲事務的專欄。意見是他自己的。

作爲 20 世紀 80 年代中期的年輕財經記者,我遇到了已故的伊凡·博斯基 (Ivan Boesky),他是一位自稱現代套利者的投資者。

他讓我被愚弄了。

舊的套利是利用交易所之間的價格差異。如果英鎊匯票在中世紀的巴黎比布魯日便宜,商業銀行家就會在巴黎購買它們並在布魯日出售。

這將導致價格均衡。儘管每個人都是爲了錢,但這種交易具有社會價值。它提高了市場的效率。

但博斯基並沒有這麼做。他宣稱自己將進行信息套利,這聽起來難以置信——他稱之爲合併套利。

這聽起來很有趣,但結果卻是內幕交易的委婉說法。

我們見面幾個月後,他被捕了。在我看來,這不過是一次金融創新,結果卻是一場老套的欺詐。

他曾在監獄服刑,被終身禁止進入金融市場,成爲一名政府線人,直到上個月去世纔開始淡出公衆視線。

邁克爾·道格拉斯 (Michael Douglas) 在 1987 年的電影《華爾街》中扮演的戈登·蓋柯 (Gordon Gekko) 角色——“貪婪是好的”部分——就是以博斯基爲原型。

博斯基的經歷告訴我,金融創新實際上並不存在。

“當有人聲稱他們創造了一項創新時,通常他們更有可能找到了一種隱藏風險的方法。”

這聽起來可能有點大膽。但請仔細想想。

金融是借款人和貸款人、儲蓄者和投資者之間的中介。

你可以用不同的方式來構建信貸,或者對衝風險。

但當有人聲稱自己創造了一項創新時,通常更有可能的是他們找到了一種隱藏風險的方法。例如:2000 年代的美國次級抵押貸款,在大量投資級產品中隱藏了不良信用。

基本面觀察

那麼這如何應用於加密貨幣,或者更準確地說,如何應用於去中心化金融?

首先,許多人傾向於將 DeFi 工具(代幣、區塊鏈網絡、智能合約)的屬性與行業本身混爲一談。

Defi 所承諾的社會價值在於金融中間人的消失。這是一件大事,可以證明一些大筆投資流入加密行業的合理性。

亞馬遜最初在圖書領域所做的事情,以及後來在其他領域所做的事情,都與加密貨幣在金融領域所做的事情一樣。

加密貨幣的潛力

在金融領域,你可以根據市場利率與貸款利率或信用卡利率之間的差額來估算尋租中間人的當前成本。

換句話說,中央銀行資本與銀行給予您的存款利率或向您收取的債務利率之間的差額非常大。

這就是加密貨幣可以提供的儲蓄潛力。

它可以減少抵押貸款申請中的一些麻煩,並且可以以現代金融機構大多爲靜態的機構無法實現的方式匹配借款人和貸款人。

但要警惕超出此範圍的說法。統計學中有一種著名的方法,稱爲“引導法”——一種表面上看似憑空創造數據的抽樣技術。

你可以引導數據,但你無法引導貨幣,就像中央銀行無法在不產生通貨膨脹的情況下長期將貨幣供應量擴大到某些閾值以上一樣。

泡沫可以持續很長時間——甚至幾十年。有些人會在泡沫持續期間大賺一筆。如果泡沫無法持續,它就會結束。

DeFi 的天然壁壘是,實體資產的所有權受國家法律管轄。拖欠債務的人的資產需要法院命令才能收回。

無抵押貸款是銀行的業務,但在純加密貨幣世界中很難實現。

批發金融市場已經以高效率和低利潤率運作。

從經濟角度來看,DeFi 的主要前景是金融市場中因高交易成本和進入壁壘而遭受最大摩擦的部分。

這是一種社會價值,但仍然需要加密友好的監管。

社會價值

這種情況與我在之前的專欄中談到的加密貨幣可能取代法定貨幣的情況不同。這不需要當局的勾結。

這裏的社會價值是不受國家控制的交易自由。兩者的共同點是消除尋租中間商。

對於 DeFi 來說,中間人論點是最重要的。但我很難想象一個去中心化金融的世界能在法律體系之外大規模運作。

在法定貨幣體系中,人們區分內部貨幣和外部貨幣。內部貨幣是銀行創造的貨幣——例如通過貸款。

外部貨幣存在於金融體系之外,如黃金。從非加密世界的角度來看,加密貨幣可以歸類爲外部貨幣。

在該定義中,加密貨幣是一個泡沫,要麼破裂,要麼由法定貨幣支撐,允許加密貨幣投資者清算其頭寸。

但不要被金融創新的炒作所矇騙。加密貨幣領域有很多像 Boesky 這樣的人。

我認爲亞馬遜是思考 Defi 的更好方式。亞馬遜殘忍地切斷了中間人。

但就像亞馬遜沒有重新發明書籍一樣,加密貨幣也不會重新發明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