幣安創始人趙長鵬因未能在全球最大的加密貨幣交易所實施充分的瞭解你的客戶 (KYC) 計劃而被加州一所聯邦監獄拘留,他將在那裏度過接下來的四個月。

趙長鵬是一名加拿大公民,去年 11 月他承認違反了《銀行保密法》(BSA)。今年 4 月,一名聯邦法官判處趙長鵬四個月監禁——這比聯邦檢察官要求的三年監禁要短得多,但比其他加密貨幣高管(如前 BitMex 首席執行官 Arthur Hayes)因同一罪行被判處的刑期要長。

根據彭博億萬富翁指數,趙立堅的淨資產爲 365 億美元,被認爲是美國有史以來入獄的最富有的人。

除了刑期之外,趙長鵬還被罰款 5000 萬美元,並同意辭去幣安首席執行官一職。幣安與趙長鵬同時承認洗錢和違反制裁罪名,今年早些時候,幣安向各聯邦監管機構繳納了 43 億美元的罰款,並任命了一名獨立合規監督員,以和解這些指控。

趙某將以囚犯編號 88087-510 的身份在 Lompac II 監獄服刑,該監獄是加州中部海岸聖巴巴拉縣的一所低安全級別監獄。根據監獄管理局的記錄,該監獄目前關押着 2,160 名囚犯。

該監獄的條件——一些囚犯在附近的農場工作,種植農產品並與牛馬一起工作——與臭名昭著的危險設施形成了鮮明對比。今年早些時候,前 FTX 首席執行官 Sam Bankman-Fried 被判處 25 年監禁,目前被關押在紐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