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加密貨幣交易所幣安前首席執行官趙長鵬已開始在美國一所最低安全級別的聯邦監獄服刑四個月。據 CNBC 報道,這位億萬富翁於週五向加利福尼亞州洛姆波克的監獄官員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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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 4 月,美國地區法官理查德·瓊斯 (Richard Jones) 判處趙長鵬 (又名“CZ”) 入獄。趙長鵬承認,他在 2017 年 7 月創立的加密貨幣交易所幣安 (Binance) 違反了美國反洗錢法。

趙某被判處四個月有期徒刑

趙長鵬是第二位在美國入獄的加密貨幣大亨。今年 3 月,FTX 交易所創始人 Sam Bankman-Fried 因 80 億美元欺詐及相關罪行被判處 25 年監禁。

據路透社 4 月報道,在宣判之前,瓊斯法官譴責趙長鵬將幣安的利潤和增長置於遵守美國法律之上。幣安是世界上最大的加密貨幣交易所。

瓊斯當時在西雅圖聯邦法院表示:“你有足夠的資金、財務能力和人力來確保每一項法規都必須得到遵守,但你卻錯過了這個機會。”

趙某在辯護中向法庭道歉,並表示:

“我很抱歉。我認爲承擔責任的第一步是充分認識到錯誤。這次我未能實施充分的反洗錢計劃。……我現在意識到了錯誤的嚴重性。”

瓊斯判處的四個月監禁比檢察官要求的三年監禁輕得多。據報道,該刑期也未達到聯邦指導方針規定的一年至一年半的最高刑期。

幣安被指控未能標記或報告洗錢風險。幣安未能標記洗錢風險

美國檢察官多年來一直在調查幣安和趙長鵬(47 歲)。去年 11 月,趙長鵬與美國政府達成協議,迫使他辭去幣安首席執行官一職。

據彭博社報道,趙長鵬的個人財富高達 400 億美元,據信他仍擁有該加密貨幣交易所 90% 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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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爲與聯邦政府達成的和解協議的一部分,幣安還同意支付 43 億美元的罰款和其他罰金。據 CNBC 報道,趙長鵬本人支付了 5000 萬美元的罰款。

檢察官指控 CZ 未能在幣安實施有效的反洗錢計劃。該交易所被指控讓涉及兒童色情、毒品和恐怖主義融資的不法分子肆意妄爲。當局表示,幣安沒有標記或報告可疑交易的協議。

Jeffrey Gogo 撰寫的 Cryptopolitan 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