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一位母親因孩子撿拾了數十隻他們認爲是貝殼的蛤蜊而被罰款 88,000 美元。
“我的孩子以爲他們在撿貝殼,但實際上他們撿的是蛤蜊,確切地說是 72 只。”
皮斯摩海灘對蛤蜊的採集有嚴格的規定。人們必須持有有效的海水捕魚許可證,並且不能採集 4 1/2 英寸以下的蛤蜊。此外,還規定了人們可以在什麼時候採集蛤蜊以及每天可以採集多少蛤蜊。
她告訴 ABC 30,罰款總額高達 88,993 美元。
“這讓我非常難過和沮喪,這毀了我們的旅行。”
然而,她向聖路易斯奧比斯波縣的一名法官解釋了這個錯誤,並將罰款減至 500 美元。罰款也可以通過完成社區服務工作來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