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江男孩“胖貓”事件反轉,重慶警方最新公告:

結果:女方譚某不構成欺詐,不予立案。胖貓姐姐劉某道歉,並且雙方達成和解。

以下是通告的三個板塊的內容,主要解釋胖貓與譚某之間的真正關係,以及雙方的經濟往來情況,最後是爲何女方譚某不構成詐騙罪的原因。

1,胖貓與譚某確定爲戀愛關係,胖貓21歲,劉某27歲,

2021年11月胖貓與譚某玩網絡遊戲認識,同年12月24日確認戀愛關係。

2022年3月,胖貓與譚某相遇長沙遊玩。

2023年2月,兩人經歷分手之後又複合,譚某表示不想異地,要求胖貓到重慶。

2023年10月,胖貓從郴州到重慶,在譚某家附近租房居住,此後多次到譚某家中。

2023年11月,譚某通過朋友圈公開了雙方戀愛關係,雙方同時協定開一家花店,由胖貓出資7萬元,譚某負責經營。

2024年2月7日,春節前夕,譚某帶胖貓回老家,將其作爲男友介紹給其父母及親友。

兩人在交往期間經歷多次分手複合。

2024年4月3日、4日,兩人持續發生爭吵,提及分手。

2024年4月5日,譚某給胖貓發信息,稱要冷靜一段時間,過自己的生活。

2024年4月10日,胖貓稱把某寶小荷包的錢轉給譚某,譚某當時回覆,讓他把錢存起來,爲他自己以後做打算,當晚,胖貓轉給譚某6萬多,備註自願贈與,並留言讓她經營花店,自己不管了。

2024年4月11日凌晨,胖貓給譚某發信息,稱我們已經結束了,之後跳江。

2024年4月23日,其遺體在長壽區被打撈上來。

2,胖貓與譚某全程經濟往來

兩人轉賬記錄顯示,從2021年11月至2024年4月胖貓跳江身亡,胖貓向譚某轉賬317次,共計79.9萬元,譚某向胖貓及親屬轉賬179次,共計46.3萬。

其中向胖貓轉賬29.7萬餘元,向劉某(胖貓姐姐)轉賬3萬,向胖貓父親轉賬13.6萬元,(這是胖貓去世後應家屬要求返還開花店的7萬以及跳江前自願贈與的6.6萬)

自2022年1月到2024年4月,譚某公存款23.6萬元,取款16.5萬餘元,主要用於兩人經營花店,共同生活開支還有其個人消費。

胖貓存款17.3萬元,取款24.8萬餘元,兩人共攢錢賬戶中胖貓多支取了7.5萬元,

3,爲何譚某不構成欺詐罪?

經查明,譚某和胖貓以真是身份交往的兩年多,互見親友,雙方存在真是的戀愛關係,譚某不構成欺詐罪,依法做出不立案決定,同時經過調解,胖貓父母已經與譚某達成和解。

譚某全額退還了與胖貓戀愛期間經濟往來的差額。

4,胖貓姐姐爲何大肆爲弟弟喊冤?

關於譚某報案稱,被劉某也就是胖貓姐姐侵犯隱私的情況做出調查。

胖貓姐姐劉某認爲,胖貓每月代打遊戲的2-3萬收入,都花到了譚某的身上,所以稱要讓譚某不好過,付出代價。

並且與其妹妹商議要讓譚某被網暴,並且其發佈視頻後,存在註冊賬號在評論區點評引導,要求親友跟評的方式,還存在與其妹妹聯繫多人代寫文案,討論如何博取同情等,並且在平臺購買流量提升熱度的情況。

其賬號粉絲從4月22日的263個漲至最高290多萬,嚴重影響到譚某的正常生活。

最終劉某(胖貓姐姐)也認識到了自己的行爲違法性,並認錯。警方目前對於劉某所做的所有事情進行調查,並且最終會依法處理。

對於相關謠言同時進行查處

以上內容解讀於重慶市公安局,南岸區分局的案情通報。

最後藉助重慶警方的一句話:一個鮮活的聲明,黯然消逝,令人痛心,願逝者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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