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發廈門!黃某(男,16歲)被判刑

事發廈門

黃某(男,16歲)攤上事了

先後兩次被抓

最終被判刑了!!

這到底是怎麼回事?

日前

廈門市同安區檢察院

審查起訴了這樣一起案件

速看!速看!

01

花錢大手大腳的黃某做“兼職”

6小時賺了3000元

年僅16週歲的黃某

平時花錢大手大腳

想要賺點外快

便在網上尋找兼職信息

在瀏覽短視頻網站時,

一條“只需要準備兩部手機,

時薪500元,工資日結,

有意者私聊”的消息

吸引了黃某的目光

黃某與對方取得聯繫

對方自稱“藍貓”

“藍貓”表示

只需要架設一套通訊設備,通過音頻線、數據線連接兩部手機,然後下載好指定的軟件,提供給自己遠程操控就可以了,用完根據使用時長結算工資。

到底要用兩部手機做什麼呢?

黃某明知事有蹊蹺

但爲了賺錢,還是答應了

根據“藍貓”要求

黃某架好了設備並打開軟件

接受遠程操控

只見對方一次次遠程撥通電話

聲稱自己是“某寶”“某東”客服

黃某這下明白了

對方是在進行網絡電信詐騙

可即便如此

他並沒有停止協助!

整個過程大概持續了6個小時

直到手機卡被封停

無法再通話才結束

隨後

黃某收到“藍貓”支付的3000元報酬

當天

詐騙分子利用該電話從兩名被害人處

分別騙取3萬元、2.6萬元

被害人報警後

黃某被公安機關抓獲

後被取保候審

01

取保期間

黃某竟然幹這事……

再次被抓!最終判刑!

取保候審期間

黃某非但不思悔改

還糾集林某、陳某等人

打算繼續協助境外詐騙分子

實施“手機口”詐騙

三人分工明確

陳某負責盜取電話卡

黃某、林某負責聯繫境外詐騙分子

協助撥打詐騙電話

黃某再次聯繫“藍貓”

故技重施

三人因此獲利5000元

可被害人吳某

卻被騙取了38萬餘元!!

很快

黃某三人被警方抓獲

並移送同安區檢察院審查起訴

經審查認定,

黃某、林某、陳某與境外詐騙分子經合謀,爲他人詐騙提供幫助,其行爲已經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最終

被告人黃某

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

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

陳某、林某分別被判處

有期徒刑二年二個月、一年五個月

緩刑二年六個月、兩年

並處罰金

敲響警鐘,深刻教訓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

取保期間不悔改

未成年也難逃實刑

天上不會掉餡餅

輕輕鬆鬆“兼職”就收入不菲

不可信

小編在網上一查

發現類似的事情並不少見

已有多名學生被抓!

警惕!警惕!

“手機口”新騙局

那什麼是“手機口”呢?

近年來爲什麼會

出現“手機口”這種新型詐騙手段呢?

這些知識速速get

什麼是“手機口”業務?

所謂的“手機口”,是指將兩部手機用一根音頻對錄線連接,或同時打開外放,其中一部手機通過網絡社交軟件與詐騙分子通話,另一部則插入本地電話卡撥打受害人電話,實現語音中轉,成功掩飾詐騙電話歸屬地,來降低受害人的警惕。

近年來爲什麼會出現

“手機口”這種新型詐騙手段呢?

近年來,公安機關通過開展“斷卡”等專項行動,重拳出擊打擊國內的“黑灰產兩卡”犯罪,壓縮了境外涉詐團伙的生存空間,在這種情況下犯罪分子開始了“手機口”詐騙。詐騙分子利用“手機口”的業務,進行語音中轉,可以成功掩飾詐騙電話的歸屬地,使犯罪更加具備隱蔽性和欺騙性。

這種所謂“不用說話”的兼職

是如何“知法犯法”的?

境外電詐團伙向受害人實施詐騙的過程中,兼職中間人的作用就是連接兩部手機。他只需幫助撥通受害人的電話,打開免提,以一個旁觀者的身份聽雙方隔空對話,最後再根據詐騙團伙的指令掛斷電話。雖然全程不用說一句話,但是隻要打開了免提之後,就可以聽出來雙方在幹什麼,他應該是知道這是協助電信網絡詐騙的。

如果實施“手機口”詐騙

可能會受到怎樣的法律制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對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單處罰金。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警方也提醒大家,要擦亮眼睛,不要出租、出借、出售手機卡及銀行卡,更不要爲境外詐騙分子架設“手機口”,成爲犯罪分子的幫兇。

違法事情做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