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多年前,自己也當過“舔狗”,還把自己感動的哭了……
最近,有個叫胖貓的21歲遊戲代練的男子,被一個漂亮的女人哄走了51萬元,又分手後跳河的事情,很多人都在談,鳴哥不想蹭這件事情的熱度。不過,也讓自己回憶滿滿,悲從心來。
那年,已經是大三下學期了,自己身邊從來不缺紅顏,異性朋友,卻沒有想過與任何人確認情侶關係,甚至有2個學期,每早都是紅顏給自己打電話叫起牀,有時候到了飯點不想下樓,就送到宿舍樓下。我覺得這種關係比情侶關係好,直到她的出現。
大一的時候就認識她了,在網吧的時候,我用眼角的餘光撇到了她的號碼,隨後就聊上了,後面就沒有然後了,校園那麼大,有時候遇到了就打個招呼。她談戀愛,分手,不知道自己是哪根筋搭錯了,居然有了該死的保護欲,後面就是孽緣了。
不知道爲什麼,她就會莫名的生氣,她身邊似乎從來不缺男的,我好像比較喜歡這樣。不過,她不需要我送什麼東西,也許是同性相斥,都是處女座,生日都只間隔一天。不在一起就想念,在一起又喜歡吵鬧。這樣糾纏了1年時間之久,身心俱疲。也不知道是我們都太追求完美,還是其他因素,反正最後也不知道爲什麼就分手了,永遠都不會有答案了。談不上恨,也談不是愛,就是人生走過的彎路吧。
希望對她好,奔着結婚去的想法,就是全心全意的那種,哪怕都睡在牀上了,依舊沒有那種邪念。不知道大家是否有過相同的經歷,說出來可能是笑話,不過也許就是笑話吧。我們都不知道對方想要什麼,也許我不算“舔狗”,只是完美主義,把自己感動哭了。
一個人,真的別太有責任心,否則你會很累。愛自己的人,才能愛別人。不要當“舔狗”,有些事情要及時止損。過去這麼多年,早就釋懷了,這個年輕男子太可惜了,如果有人開導,他的人生纔剛剛開始。
錢,不是問題,51萬元並不多,不夠買一輛好點的汽車,生命值千金。爲了一個不愛自己的女人,選擇做極端的事情,是比較不理性的行爲。世人都說男人花心,現實恰恰相反,不離不棄,生死相依的都是男人。一個家庭,能不能穩定,也很大程度取於男人的包容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