幣安加密貨幣交易所創始人趙長鵬被判處四個月監禁。

4月30日,趙某出庭受審。美國司法部檢察官希望判處趙某三年有期徒刑,但趙某辯方堅持不予判刑。

理查德·瓊斯法官不同意司法部增加趙長鵬刑期的請求。他表示,沒有證據表明幣安創始人曾被告知交易所發生的具體非法活動。法官再次駁回了司法部判處趙長鵬 36 個月監禁的請求。

法官感謝檢方提交的詳盡報告,並預測了可能的判決。瓊斯表示,在很多方面,他都同意檢方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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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 11 月,趙長鵬和幣安交易所承認違反了美國反洗錢和制裁法規。作爲與政府達成的一項全面和解協議的一部分,該加密貨幣交易所得以繼續運營,趙長鵬同意辭去該交易所首席執行官一職並支付 5000 萬美元的罰款,而幣安將欠下 43 億美元。

全球最大加密貨幣交易所的創始人同意繳納 1.75 億美元的保釋金,在宣判前保持自由。2023 年 11 月,美國檢察官要求禁止趙長鵬出境,等待審判。檢察官表示,幣安前負責人可以犧牲自己的抵押品,安度餘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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