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雖然幣安創始人趙長鵬“CZ”的認罪協議規定他不能對超過 18 個月的刑期提出上訴,但沒有任何條款阻止美國檢察官建議判處更高的刑罰。

  • 趙某於 2023 年 11 月承認違反《銀行保密法》,將於 4 月 30 日被判刑。

前幣安首席執行官趙長鵬現在面臨在美國聯邦監獄服刑三年的可能性,遠遠超過其認罪協議中規定的 18 個月。

趙某的量刑聽證會將於週二舉行,美國司法部 (DOJ) 和其辯護律師將有機會就趙某應服刑多長時間進行辯論。趙某去年 11 月承認了一項違反《銀行保密法》的指控。儘管 11 月公佈的認罪協議允許趙某對任何超過 18 個月的刑期提出上訴,但司法部在上週公佈的量刑備忘錄中要求趙某服刑 36 個月。辯方要求軟禁和緩刑,不判處監禁。根據上週的辯護文件,緩刑辦公室在其判前報告中建議服刑 5 個月。

Kudman Trachten Aloe Posner LLP 合夥人塔瑪·庫德曼 (Tama Kudman) 表示,司法部要求延長刑期,似乎在發出強烈信號。司法部一直在努力打擊通過加密貨幣進行的洗錢活動,而趙某“公然違反了反洗錢規則”。

她說:“政府希望確保這些低標準不會讓任何人有同樣自由地違反我們的反洗錢舉措。”

庫德曼表示,雖然更長的刑期最初可能讓加密貨幣行業感到意外,但這並不意味着司法部違背了僅建議最長 18 個月的堅定協議。

“一般來說,當我們協商認罪時,我們會協商損失金額以及雙方可以保留哪些論點,”她說。“我從這份文件中沒有看到任何內容表明他們的刑期被限制在 18 個月內。”

她說,這有利有弊:司法部保留了要求比指導方針建議的更長刑期的能力,但這也是辯方可以要求比指導方針建議的短得多的刑期的方式。

美國司法部在文件中指出,有大量資金在沒有適當的瞭解客戶或反洗錢檢查的情況下流經幣安。

趙的律師在家人和朋友的支持下辯稱,趙已經悔過,並努力改過自新,不會再犯,因此他根本不應該服刑。相反,他們辯稱軟禁和緩刑更符合司法公正的要求。

無論如何,現在決定權都在法官手中,法官擁有廣泛的自由裁量權。他可以接受或拒絕任何一方關於威懾重要性的論點,以及什麼樣的判決才能充分阻止趙立堅以及其他加密貨幣社區成員未來可能犯下的罪行。

另一位不願公開評論此案的律師也表示,檢察官要求判處與指導方針計算不同的刑罰並不罕見。

前 FTX 首席執行官 Sam Bankman-Fried 就是一個例子——他的刑期計算標準是超過 100 年,但檢察官要求判處 50 年。法官判處他 25 年監禁。

“當準則被視爲不具有懲罰性時,也會發生這種情況。這種情況經常發生,因爲 BSA 準則相對較低,並且不考慮加重因素,”他們表示,並補充說,他們並不驚訝“在正式的 BSA 指控下存在違反制裁的跡象”。

趙的聽證會結果如何,最大的例子是前 BitMEX 首席執行官 Arthur Hayes 的案件。與趙一樣,Hayes 被指控違反《銀行保密法》,並認罪。Hayes 被監督其案件的法官判處六個月軟禁和兩年緩刑。

上訴

第二位律師表示,儘管趙某有權對更長的刑期提出上訴,但他很難成功。他們表示,巡迴法院很少推翻地區法院的判決,即使判決過重。

庫德曼說:“各方希望自由提出任何他們想要的建議。每個案件的每次談判都有自己的不同特點和不同的顧慮。”

她也不認爲司法部在此案中不守信用。如果司法部在認罪談判期間沒有披露其立場,那將是其不守信用的表現。

但在本案中,司法部要求延長刑期幾乎沒有什麼損失,第二位律師說,不過其他可能參與未來認罪協議的律師肯定會關注的。

美國司法部可能會建議趙立堅不應因承擔責任而獲得榮譽。

“從某種意義上說,經驗豐富的白領律師會跟蹤這份認罪協議,並在未來的談判中使用它,這就是爲什麼對於一個有着悠久歷史的被告來說,賠償金額如此之低是件很奇怪的事情,”該律師說。“這會被反饋給司法部。”

不過,第二位律師表示,趙立堅的加入將贏得系統的善意。部分善意體現在認罪協議本身:“他沒有對違反制裁的行爲認罪,這對他來說是一個巨大的恩惠。”

司法部建議的刑期也比趙立堅接受審判的刑期要短。

趙某還可能因爲同樣的行爲以及遵守保釋條款而獲得法官的讚揚——即使保釋條款已被修改。

第二位律師表示:“試圖逃避追捕的人和直接認罪的人之間的區別是天壤之別,而且他將獲得大量的讚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