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炒作 #反假貨
❗️歐洲沒有禁止匿名交易/錢包!
✔ AMLR(反洗錢規則)不是加密監管,而是針對具有“義務實體”(OE)地位的機構的擴展反洗錢/反恐怖融資系統。
✔ 所有金融機構,包括 CSPS(加密資產服務提供商)都是如此。
✔ 足球俱樂部或賭博服務等非金融組織都屬於這一最先進的系統 (AMLR)。
AMLR 不適用於加密貨幣自存儲硬件和軟件供應商(例如 Ledger 或 Metamask 等)。
✔ AMLR 將適用於受 MiCA 監管的所有 CASP(交易所、經紀商等)。在這些情況下,需要遵循標準的 KYC/AML 程序。
CASP——加密資產服務提供商。
(一個突出的例子是加密貨幣交易所)
✔ 這並不是什麼新鮮事,因爲歐盟所有加密貨幣交易所和託管錢包提供商都已根據現行的 AMLD5 承擔這些義務。
✔ AMLR,第 58 條 - “託管加密業務不得向匿名用戶提供服務。” 它在歐洲已被禁止......
✔ CASP 也不向匿名用戶提供服務,也不與“匿名幣”(隱私幣)合作——這是世界各地已經存在的商業慣例。沒什麼新鮮的。
✔ MiCA 已經禁止列出具有內置匿名功能的加密資產。(匿名功能)
✔ AMLR 第 31b 條 - 該規則要求在 CASP(交易所)和非託管錢包之間的交易時採取“風險緩解措施” - 這些資產的來源和目的。
非託管錢包或具有獨立存儲的錢包-Ledger、Safepal、Metamask 等。
✔ 現有的加密貨幣監管(FATF、TFR)已經至少要求加密貨幣交易所(CASP)收集來自具有獨立存儲的錢包的轉賬數據。
✔ 《反洗錢法》第 59 條 - 現金支付確實限制在 10,000 歐元以內。歐盟也可能引入更低的限額。
✔ 在進行轉賬(例如從 Ledger 轉賬到加密貨幣交易所)時,不接受 1000 歐元的限額。
✔ 您可以使用您的錢包在歐盟購買商品/服務,不受任何限制。
✔ 如果您想向加密貨幣交易所轉賬,例如#USDC1000 歐元,那麼公司將必須根據 AMLR 第 15 條驗證您的身份(KYC/AML)。
結論:
- AMLR 不禁止從具有獨立資產存儲的錢包(Ledger、Safepal、Metamask 等)向任何地方轉賬。
- AMLR 本身並不禁止使用此類錢包。
- P2P 交易沒有任何限制。
因此,“AMLR”對歐盟加密貨幣的影響將極其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