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發佈了一份關於中介機構參與虛擬資產相關活動的最新聯合通函,概述了具體的指引和規定:
1. **授權虛擬資產基金:**
- 允許僅在獲得許可的虛擬資產交易平臺(VATP)上投資虛擬資產代幣(VA 代幣)。
- 該投資可以是直接的或間接的。
- 基金公司必須表現出良好的合規記錄。
- 需要至少一名具備管理虛擬資產或相關產品專業知識的合格員工。
2. **香港證監會批准的現貨虛擬資產ETF:**
- 這些ETF可以使用實物資產和現金進行認購和贖回。
- 合格的主要股東應是:
- 證監會持牌法團或註冊機構。
- 遵守許可部門施加的附加條款和條件(如果適用)。
香港證監會制定的這些指引旨在規範中介機構參與虛擬資產相關活動。他們制定了授權虛擬資產基金的標準,並概述了現貨虛擬資產 ETF 的具體條件,確保這些投資活動的合規性、專業知識和適當的監管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