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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eFi 團體對 IRS 擴大的“經紀人”規則提出質疑,認爲其錯誤定義了加密貨幣中的關鍵角色。

  • 業界稱國稅局規則將損害美國競爭力、抑制創新

  • DeFi 開發商起訴美國國稅局,稱新報告規則侵犯隱私且繁重

DeFi 教育基金、區塊鏈協會和德克薩斯州區塊鏈委員會已對美國財政部和美國國稅局 (IRS) 提起訴訟,指控這兩家機構最終確定的“經紀人”規則,這是一次關鍵的法律舉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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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新要求——廣泛擴展了他們所稱的“經紀人”實體類別的定義,以包括去中心化金融(DeFi)交易平臺——超出了國稅局和財政部的權限,鑑於其法定職責,這些團體表示。

該訴訟於2024年12月27日提起,基於涉嫌違反《行政程序法》(APA)和憲法問題對該規則提出異議。

訴訟的核心是國稅局和財政部決定擴大“經紀人”的定義,現在包括提供DeFi前端交易服務的實體,即使他們並不直接促成交易。

DeFi協議獨立於任何網絡運行,用戶可以在沒有中介方的情況下進行金融操作。開發者通常不控制或執行交易。行業團體認爲,這種對“經紀人”一詞的錯誤解釋將對DeFi軟件的開發者施加不必要的合規義務。

數字資產行業的許多利益相關者在規則的評論期內公開對此提議的變化表示強烈反對。批評者表示,該權威將對那些幫助提供DeFi交易基礎設施但不執行交易的各方施加合規負擔。

儘管如此,國稅局和財政部仍繼續推進最終規則的制定,該規則未能解決重要的輸入問題,儘管原告提出了相關主張,這可能對該行業在美國的發展產生嚴重影響。

起訴新規則的團體認爲,這將阻礙快速發展的去中心化金融(DeFi)領域的創新,可能會將重要的發展推向海外。他們擔心合規負擔將侵蝕美國在數字經濟中的競爭優勢。

DeFi教育基金特別提到去中心化金融運動推動更開放和簡化的金融工具,認爲新規將阻礙創新。

訴訟在德克薩斯州北區聯邦地區法院提起,原告尋求推翻該規則。他們堅持認爲國稅局和財政部的行爲超出了他們的法律權限,使該規則無效。

隨着法律戲劇的持續上演,數字資產領域籠罩着一層陰雲,等待着結果是否會進一步影響美國DeFi發展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