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蘇省建湖縣檢察院公佈了一起以虛擬貨幣爲媒介進行跨境外匯交易的案件,引發廣泛關注。三名“95後”因利用虛擬貨幣繞開國家外匯監管,從事變相外匯買賣,被認定構成非法經營罪,最終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至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
案件回顧:虛擬貨幣“搬磚”到外匯交易
2020年初,25歲的林某因無穩定收入,開始接觸虛擬貨幣“搬磚”套利。他在兩個交易所之間利用價格差賺取微薄收益。然而,一次偶然的交易讓他結識了一位尼日利亞客戶,對方提出通過林某實現奈拉兌換人民幣。
林某設計了一套操作方案:客戶用奈拉在幣安交易所購買泰達幣(USDT),林某將USDT賣給國內幣商換成人民幣,再轉賬到客戶指定賬戶,從中賺取差價。初次交易讓林某獲利300元,他認定這是一條輕鬆發財的捷徑。
2020年9月,林某和朋友顏某辭職單幹。不久後,由於賬戶頻繁流入大額資金被限制使用,他們又邀請謝某加入,提供銀行卡並參與操作。在短短數月內,三人完成了650餘次交易,兌換外匯近3000萬元。
案件的定性與判決
2022年6月,林某等三人被警方抓獲歸案。檢察機關介入後,通過詳盡的資金流和交易記錄,查明他們利用虛擬貨幣繞開外匯監管進行跨境支付,擾亂金融市場秩序。
法院最終認定,林某等三人利用虛擬貨幣從事跨境兌換服務,規避國家外匯管理,構成非法經營罪。2024年4月29日,法院判決林某、顏某有期徒刑五年,各並處罰金;謝某被判處一年六個月,適用緩刑,並處罰金。
案例警示:虛擬貨幣套利的風險
合法套利還是非法經營?
林某等人辯稱自己只是“普通搬磚”,但法院認定其行爲涉及跨境支付和外匯交易,規避監管,擾亂了金融秩序。此案揭示了虛擬貨幣套利行爲與法律風險的緊密關聯。
虛擬貨幣與外匯交易的風險
虛擬貨幣因其去中心化的特點,被犯罪分子利用來規避監管。在本案中,虛擬貨幣成爲繞開外匯監管的工具,導致違法所得的產生。
法律高壓下的投資警示
本案提醒投資者:虛擬貨幣交易雖未被完全禁止,但一旦涉及規避外匯管理等行爲,便可能觸犯法律,甚至導致刑事責任。
檢察機關的建議
1.明確法律紅線。虛擬貨幣交易涉及的外匯管理和支付行爲,需明確法規邊界,提高公衆對法律的認知。
2.加強金融監管和宣傳。相關部門應加大宣傳力度,引導公衆合法投資,避免虛擬貨幣成爲違法犯罪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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