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稅法委員會的提議,丹麥可能從 2026 年開始對加密資產徵收庫存稅,對未實現利潤和損失徵稅。
10 月 23 日,丹麥稅法委員會發布了一份長達 93 頁的加密貨幣稅收政策報告,提議對所有加密貨幣資產應用一套統一的規則。值得注意的是,專家組建議採用庫存稅模式,即整個加密貨幣投資組合將被視爲“庫存”,並在每年的某個時間徵稅,無論該財產是否已出售。上述提案如果獲得批准,最早可能於2026年1月1日生效。
在庫存稅模式下,加密資產的未實現利潤和損失將每年計算並徵稅,類似於資本利得。稅法委員會認爲,這種方法將比目前的資本利得稅模式確保更加公平和透明,據說這對丹麥巡迴賽的許多加密貨幣投資者造成了不公平。
稅務部長拉斯穆斯·斯托克倫德(Rasmus Stoklund)同意這一觀點,並表示現行法規很複雜,需要簡化。他希望新法案能爲加密貨幣市場創造更清晰、更合理的稅收環境。
丹麥稅法委員會提出了三種潛在的稅收模式。資料來源:Skatteministeriet
該法案還要求包括交易所和支付公司在內的加密貨幣服務提供商向丹麥稅務機關和歐洲聯盟成員國提供客戶交易數據。這是爲了增強監控和防止與加密貨幣相關的逃稅活動的能力。
丹麥的提議是在世界許多國家日益收緊加密貨幣資產稅收的背景下提出的。在美國,副總統候選人卡馬拉·哈里斯主張對包括加密貨幣在內的未出售資產徵收 25% 的稅。意大利政府還考慮從 2025 年起將比特幣的資本利得稅從 26% 提高到 42%。
預計加密貨幣稅法案將於 2025 年提交給丹麥議會(Folke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