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山莊的一項新的加密貨幣法案尋求在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和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這兩個監管巨頭之間分享監督權。

由田納西州的美國衆議員約翰·羅斯 (John Rose) 提出,數位全球和電子數位資產的過渡監管和創新將建立一個專注於加密貨幣的聯合諮詢委員會。這項合作將吸收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和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的知識和專業知識。

衆議員羅斯表示,目前的「嚴厲」監管執法方式已被證明是無效的。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和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不應爭奪監管,而應與私人蔘與者合作建立數位資產框架。

《BRIDGE數字資產法案》提議吸納20名來自加密貨幣行業的非政府人士。該委員會將至少每兩年召開一次會議,任期兩年。羅斯衆議員還建議探索如何利用去中心化技術改善傳統金融部門,同時又不危及投資者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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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盛頓對加密法感興趣

《BRIDGE數字資產法案》是美國立法者爲加密貨幣綜合體制定標準化規則的又一次嘗試。今年5月,美國衆議院通過了一項由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和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共享監管權力的兩黨法案。

白宮反對所謂的《21世紀金融創新與技術法案》,但表示願意就FIT 21和其他數字資產法案進行談判。

CFTC 和 SEC 都曾多次起訴加密貨幣巨頭,儘管兩家監管機構對如何對待數字資產存在分歧。

以太坊(ETH)等資產凸顯了各機構的不同做法。當被問及以太幣是證券還是像比特幣(BTC)這樣的商品時,SEC 主席 Gary Gensler 的回答含糊其辭。相反,CFTC 主席 Rostin Behnam 明確表示 ETH 是一種商品,應該受到 CFTC 的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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