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司法部(DOJ)已要求美國量刑委員會更新其指導方針,對藉助人工智能實施的犯罪規定額外處罰。

根據 White & Case 律師事務所發佈的法律警示,這些建議試圖超越既定的指導方針,不僅適用於利用人工智能實施的犯罪,還適用於任何由簡單算法協助或教唆的犯罪。

根據法律警告,目前的指導方針僅涵蓋所謂的“複雜”系統。表面上看,新指導方針將使參與犯罪活動的人工智能成爲從犯,法律系統將懲罰將其應用於犯罪活動的責任人。

該文件沒有說明具體情況,但提到人們擔心目前可供公衆使用的技術可能會使某些犯罪活動變得更容易,擴大其潛在範圍和規模,並幫助罪犯逃避偵查和逮捕。

強化懲罰

法律並不要求量刑委員會接受司法部的建議,但是其職責確實要求考慮司法部的建議。

如果該建議獲得通過,那麼某些犯罪行爲(可能重點是那些通常被認爲是“白領犯罪”)在被指控犯罪時將有資格獲得加重刑罰。

量刑加重基本上是法官在決定特定刑罰的嚴厲程度時考慮的額外減刑因素。在美國,法官在量刑時通常會根據個人判斷靈活處理。

例如,在某一犯罪案件中,法官可能認定使用人工智能是一種加重處罰因素,那麼可能被判處最低刑罰的被告將獲得最低刑罰加上因加重處罰而產生的額外刑罰。

人工智能監管

雖然司法系統開始在個人犯罪層面適應現代人工智能世界,但針對人工智能開發商和出版商的監管和政策仍然很少。

例如,美國公司因涉嫌未經明確同意使用個人數據訓練人工智能系統而面臨多起集體訴訟和個人訴訟。但據我們所知,美國政府目前並未對使用個人數據訓練人工智能模型進行監管。

然而,在歐盟,衆多美國大型科技公司因同樣的數據使用而面臨數十起訴訟和鉅額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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