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法律委員會建議,去中心化自治組織 (DAO) 不應受到單獨的法律監督,而應受現有金融法規和稅法的管轄。在最近的一份範圍界定文件中,委員會強調了定義 DAO 的挑戰,並提出,由於 DAO 的性質各異,因此制定一刀切的法律並不切實際。委員會建議對 2006 年《公司法》進行修訂,以規範作爲有限責任合夥企業的 DAO,並呼籲審查非營利性 DAO 的反洗錢法規。此外,還敦促開展國際合作,爲 DAO 建立全球反洗錢和稅收框架。在相關發展中,律師監管局警告了一起涉及假律師事務所的比特幣騙局。建議個人覈實電子郵件的真實性並檢查 SRA 的記錄,以避免成爲此類騙局的受害者。閱讀更多人工智能生成的新聞:https://app.chaingpt.org/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