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面投資在Web3是否適用❓

基本面投資,這件事的前提是估值體系清晰,Web3具備麼?我認爲暫時不具備

市場曾流行過一陣基於gas對Layer1進行估值,但隨着市場的發展,顯然基於貼現的絕對估值法在行業並不適用(坎昆升級)

其次則是相對估值法,也是當前比較主流的估值對比方式,但這個範式忽略了一個基本前提,頭部協議的估值邏輯仍舊無跡可尋

現階段只能比較淺顯的從一些共有的數據上進行比較,近期我所舉的案例中,就曾將ListaDAO和MakerDAO舉例,兩者有着相似的業務線,但業務的承接方有着一定的差異

https://x.com/sjbtc9/status/1803753765675384955?t=1ds0zMrTY8V1quLlR-VMnw&s=19

這裏面其實有個悖論,即該數據(不單指TVL)不一定能夠映射資產價值

因此相對估值法在協議的比較上,也存在參差,舉個例子來說,同樣是做跨鏈業務的橋,有的橋側重點在資產鎖定和再鑄造這套模式的,TVL就有參考價值,但也有不是,那再拿TVL出來比較是否客觀?

公開的透明規範標準,是基本面投資的前提,不然我們沒法判斷哪個是相對低估值,哪個不是

現階段行業的相對估值法還停留在比較粗淺的階段,也許是很多項目本身仍處於早期發展階段,遑論基本面本身就不太客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