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 (SEC) 未能將 BNB 二級銷售和幣安美元 (BUSD) 穩定幣歸類爲證券。

  • 法院認爲,SEC 所依賴的 BNB 代幣在其整個生命週期內代表着投資合約的論點是不夠的。

  • 此次駁回可能爲其他交易所應對類似的監管挑戰提供法律依據。

根據法官艾米·伯曼·傑克遜 (Amy Berman Jackson) 6 月 28 日簽署的一份法庭文件顯示,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 (SEC) 未能將幣安原生代幣 BNB 在二級市場的銷售以及幣安美元 (BUSD) 穩定幣歸類爲證券。

法院引用了法官 Analisa Torres 於 2023 年對 SEC 訴 Ripple Labs 案的裁決,駁回了二級 BNB 銷售索賠。

其指出,確定二級市場銷售是否爲投資合同銷售,取決於每筆具體交易的全部情況和經濟現實。

根據文件顯示,SEC 的論點是基於這樣的想法:如果 BNB 最初是作爲投資合約出售的,那麼任何後續的代幣銷售也將被視爲證券銷售。

然而,法院表示,這種說法並不成立,因爲它沒有考慮每筆二級交易的具體細節和背景。

換句話說,僅僅因爲 BNB 代幣最初是作爲投資合約出售的,並不意味着它們在整個生命週期內都保持證券狀態。

法院還強調了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立場的不一致,並指出需要更多事實才能根據豪威測試合理地指控二級銷售的利潤預期。

Van Buren Capital 的普通合夥人斯科特·約翰森 (Scott Johnsson) 稱該裁決對 SEC 來說是一個“重大損失”。

專注於加密貨幣的律師詹姆斯“MetaLawMan”墨菲也對這一決定表示祝賀,稱其爲“加密貨幣行業的勝利”。

法院駁回了 SEC 關於 BNB 二級銷售的論點,這可能會影響 Kraken 和 Coinbase 等加密貨幣交易所涉及的其他案件,因爲它們因交易被視爲未註冊證券的加密資產而面臨 SEC 的類似指控。

大多數指控得以推進

雖然法院駁回了 SEC 的二級市場銷售索賠,但在針對幣安的訴訟中,法院基本上站在了 SEC 一邊。

如上所述,SEC 可以繼續調查幣安的

  •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 (SEC) 未能將 BNB 二級銷售和幣安美元 (BUSD) 穩定幣歸類爲證券。

計劃、首次代幣發行 (ICO) 後的 BNB 代幣銷售以及潛在的反欺詐違規行爲。

法院還將考慮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指控,即幣安前首席執行官趙長鵬對幣安產生了重大影響,並且幣安應該註冊爲交易所。

目前,CZ 因違反洗錢法正在接受單獨刑罰。

SEC 起訴幣安的訴訟始於去年 6 月,當時該證券監管機構起訴幣安及其創始人趙長鵬,指控幣安通過出售未註冊證券在美國非法經營。

大約三個月後,幣安向 SEC 提出駁回訴訟的動議,認爲 SEC 超越了其法定權限。

根據最新的法庭命令,下一次法庭聽證會定於 7 月 9 日舉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