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主席Gary Gensler并没有发明“执法监管”,尽管加密行业的许多人可能会说他这样做了。
尽管如此,他的激进监管方法,特点是对加密货币和区块链公司的大量诉讼——同时几乎没有提供可操作的指导,例如无行动信函——将标志着他作为SEC主席的遗产。
据报道,Gensler将于1月20日离开SEC,届时新的总统政府将在华盛顿特区上任。对许多加密行业的人来说,这一天再也等不及了。
来源:Gary Gensler
Tyler Winklevoss最近表示,没有任何道歉可以“弥补”Gensler对加密行业造成的损害。Cointelegraph报道:“Winklevoss认为,Gensler对加密行业采取了执法监管的方法,对行业中的任何人几乎没有顾及。”
一位要求不透露姓名的律师告诉Cointelegraph:“Gensler试图声称对数字资产及所有区块链提供和交易活动的独占权,仅仅声称所有代币都是证券而没有任何真正的指导,使得美国市场几乎无法容忍区块链公司。”
另一方面,外部人士认为Gensler的方法与过去75年美国机构采取的执法行动是一致的,尤其是在为新兴技术建立防护措施方面。
其他人反驳说,即便是这样,SEC在他任期内将执法监管(RBE)提升到了一个新水平。此外,他似乎不愿意解释自己,并且显得故意想要对新行业的核心技术制造不确定性和怀疑。
Gensler并没有发明RBE
“当然,我们以前见过执法监管,而不仅仅是来自SEC,”阿肯色大学(费耶特维尔)法律教授Carol Goforth告诉Cointelegraph。
当新技术出现时,监管者往往很难跟上,她说。他们开始将现有法规应用于新技术——无论是互联网、加密货币还是其他技术。
“而且他们唯一能做到这一点的方法通常是提供他们意图的警告——SEC显然已经这样做了——然后通过发起执法行动来证明他们所说的确实是他们的意图。”
“在1960年代之前,联邦监管机构根本不编写加密行业所要求的实质性法规,”乔治亚州立大学J. Mack Robinson商学院的法律研究助理教授Todd Phillips告诉Cointelegraph。“他们只是提起执法行动。SEC在这里延续了一项悠久的传统。”
SEC并不是唯一一个诉诸RBE的政府机构。例如,美国消费者金融保护局也因在“引入或测试新的法律理论和框架”方面使用这种方法而受到批评,这些理论和框架本可以是立法或行政规则制定的产物或主题。
这里有什么不同?
尽管美国的执法监管已经存在很久,并且除了SEC之外的机构也曾使用过这种方式,但这并不一定能够为Gensler的行为辩解。即便他没有发明RBE,他可能也错误地应用了它,或者如某些人所说,走得太远了。
“执法监管是监管机构的一种工具;然而,SEC的方法的问题在于这是它选择使用的唯一工具,”Goodwin法律事务所技术组的合伙人兼其数字货币和区块链实践的共同主席Karen Ubell告诉Cointelegraph,并补充道:
“这个工具是一把大锤,不仅旨在阻碍行业的进步,还被用来做一些实际上需要更量身定制的工作。”
如果RBE旨在为加密/区块链领域提供某种监管清晰度,那么它并没有成功,Goforth说。她说,SEC所说的清晰与其他人在查看加密资产时所看到的之间仍然存在某种“脱节”。
“我们仍然没有为企业提供明确的合规路径,而且在法院层面对现有规则和法规如何适用于加密方面存在分歧,这表明新规则或法规可能是更有效的推进方式,”Ubell表示。
即使Gensler离开,诉讼仍将继续
其他人则表示,SEC没有选择,而是必须采取这样的行动。根据Phillips的说法,该机构没有法律权力来编写规定,定义哪些加密资产属于证券法的范围,哪些不属于。
“如果SEC认为某些加密资产是非法出售的证券,它唯一的选择就是像以前一样提起执法行动。”
所以Phillips与那些在加密领域认为Gensler对行业施加了“恐怖统治”的人有不同看法吗?“SEC只是在根据国会的指示对证券法进行有针对性的执法行动,”他说。
此外,如果SEC没有提起这些诉讼,私人方也会提起。“已经有很多加密资产的购买者提起诉讼,声称这些代币是证券,即使在Gensler离开后,我们仍然可能会看到这些诉讼继续,”Phillips补充道。
Goforth同意,即使SEC不提起诉讼,私人方仍会提起诉讼,特别是在与特定加密资产或平台相关的欺诈、市场操纵或其他不当行为的情况下,并补充道:
“但这将是一个更公平的竞争环境,而不是要对抗一个在资产上几乎没有限制的监管者,而这个监管者常常对小型或已经失败的企业采取行动。”
尽管如此,圣克拉拉大学的法律副教授Stephen Diamond不同意是否根据最高法院1946年的Howey裁决将交易视为证券的情况存在任何问题。
Howey提供了一个“简单、清晰、直接”的测试,即使在加密和区块链的时代仍然相关且有用,他告诉Cointelegraph。
事实上,他否认存在执法监管,称RBE为“神话”。Gensler所做的仅仅是执法,将Howey测试应用于加密资产领域——因此,加密行业“对他进行了不公平的攻击,虐待了他。”
在Diamond看来,Gensler作为SEC主席实际上做得“出色”,以一种与75年的美国证券执法历史相一致的方式行事。
Ubell认为,在Gensler任期内,SEC在为这一新资产类别提供监管清晰度方面几乎没有做什么——即使有其所有的诉讼:
“SEC提供的唯一其他指导是Gensler和他的前任的声明,表示每个代币都是证券,而实际上代币几乎可以代表任何东西,关于广泛资产类别的这样一个广泛的、全面的声明需要更细致的分析,并且留给解释的空间太大。”
除了执法之外,该机构还可以采取的行动包括无行动信函、合规和披露解释、员工撰写的法律公告、额外的21A报告“或SEC员工通常用来提供有关新颖和细微主题的指导的其他工具。”
美国应该跟随MiCA的领导吗?
如果美国制定规则和法规来管理加密和区块链市场,类似于欧洲联盟在其MiCA过程中所做的,所有人是否都能受益?可以说,欧洲没有诉诸于执法监管的方法。
“在欧洲,重点更多在于创造详细的监管框架,例如加密资产市场法规(MiCA),而不是依赖执法来塑造合规,”德国McDermott Will and Emery的律师Annabelle Rau告诉Cointelegraph。
“虽然执法在应对现有法律的违反方面发挥作用,但它并不被用作定义监管期望的主要手段。这种主动的方法确保了法律确定性,并有助于在创新与消费者保护之间取得平衡,”她补充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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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诚希望在可预见的未来,我们能够看到对加密资产交易的合理监管,”Goforth说。“在加密资产能够被出售之前,应该要求合理的信息,但监管不应该被用来驱逐企业离开美国,或剥夺美国公民自己决定是否投资任何特定资产的权利。”
加密行业希望看到类似于FIT21的立法,甚至在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的监督下建立一个全面的制度,Phillips说,并补充道:“尽管许多进步人士希望将一切都交给SEC。”所有这些都必须理清。
必须采取一些行动,Phillips说。“如果国会不介入并解决证券法在加密资产中的适用问题,法院将会代替他们。”他补充说:“让法院最终一次性解决这个问题并不是任何人所希望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