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塞尔委员会于 7 月 2 日至 3 日召开会议,就银行加密货币风险披露等问题做出了政策决定。该委员会的决定是 2019 年开始的巴塞尔协议 III 改革的一部分,旨在通过监管、监督和风险管理增强欧盟银行的韧性。

2022 年 12 月提出了银行加密资产披露框架,并于 2023 年 5 月开放征求意见。该框架包括对原始提案的一系列有针对性的修正以及对稳定币持有审慎标准的修订。

监管之路漫长而曲折

信息披露旨在提高透明度并鼓励市场纪律。国际清算银行 (BIS) 的一份声明称,更新后的标准将于 7 月下旬公布。

该委员会对银行加密货币风险敞口的考量可以追溯到 2019 年。2021 年,该委员会提议将加密货币纳入其高风险的第二组资产。加密货币的风险权重为 1,250%,要求银行拥有与其加密货币风险敞口价值相等的资本。第二组持股被限制在其第一组持股价值的 1% 以下。

稳定币被赋予了新的名称 1b,该名称对银行的持有量没有施加超出第 1 组的要求。然而,具有“无效稳定机制”的稳定币被归入第 2 组。业界对拟议的限制措施反应并不热烈。

12 月,该委员会提议对银行储备资产引入最高期限限制,并对稳定币持有量进行超额抵押,以抵消潜在的脱钩。

巴塞尔和 MiCA 加起来有很多限制

此外,委员会还讨论了银行发行稳定币的审慎影响。委员会的结论是“这些风险大致被巴塞尔框架所涵盖”,但委员会将继续监测该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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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新的巴塞尔标准外,稳定币发行者还必须满足新的加密资产市场 (MiCA) 法规。

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由国际清算银行主办并支持,但其管理和议程由十国集团央行指导。现行巴塞尔协议 III 标准的变更将于 2026 年 1 月 1 日生效,此前该变更原定于 2025 年 1 月 1 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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