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虚拟货币也构成犯罪



抢劫虚拟币构不构成犯罪?

思明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

给您带来一个真实的案例




赵先生手里有一种名为泰达币的虚拟货币,其打算变现。他与陈某谈好,以67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进行交易。交易当天,陈某一伙4人带着67万元现金,开车出来与赵先生见面。在车上,赵先生一边当着陈某的面清点现金,一边电话通知其朋友将泰达币转入陈某指定的账户。当确认泰达币到账后,陈某及其同伙突然掏出事先准备好的棍棒,捅向正在其面前清点现金的赵先生,威胁逼迫,将赵先生赶下车。随即,陈某一伙人带着67万元现金驾车扬长而去,侵吞了赵先生的泰达币。

经由思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最终法院以抢劫罪判处陈某一伙4人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中,为首的陈某获刑11年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