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法官:加密代幣本質上不是證券】
美國法官正在釐清加密貨幣代幣的法律地位,最近的裁決強調代幣本身並非天然屬於證券。這些裁決涉及 Ripple、Kraken 和 Binance 的案件,SEC 試圖將這些代幣歸類為證券。
在 SEC 對 Ripple 的案件中,法官托雷斯表示,Ripple 的數位代幣 XRP 並非天然屬於證券,因為它不符合「豪伊測試」中定義的投資合約標準。這強調了代幣本身和代幣銷售之間的區別。

在對 Payward Inc.(Kraken)的案件中,法官奧瑞克同樣強調這一區分。他指出,加密貨幣代幣本質上不是證券,SEC 的聲稱在法律上無效。這表明代幣的銷售或推廣方式對確定其法律地位至關重要。

在 Binance 的案件中,法官傑克遜駁回了 SEC 的「體現理論」,指出代幣本身並非證券,雖然它們可能涉及投資合約。
這些裁決強調,在應用證券法於加密貨幣代幣時,背景非常重要。雖然交易可能受到監管,但代幣本身不自動屬於證券類別。這一區分對美國如何監管加密貨幣的辯論至關重要。

#鴉快訊 $XRP @Ripple Networ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