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 ACE 王牌交易所此前因未落實防洗錢規範,遭金管會證期局開罰 152 萬元後,台灣虛擬貨幣公會又一成員因違反洗錢防制法遭證期局開罰。

根據金管會證期局發布的新聞稿,幣錸有限公司(Rybit)因以下缺失而違反洗錢防制法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法令規定:

(一)對客戶審查措施有未對法人客戶妥適辦理風險評估、對已建立業務往來關係之客戶未明訂定期審查頻率及作業流程、未依規確認客戶之身分等情事。

(二)對交易之持續監控有未將虛擬貨幣供應商所提供虛擬貨幣之來源納入交易監控範圍、部分交易監控態樣之情境涉及客戶所填列基本資料之正確性,惟該等基本資料之正確性並未核實等情事。

(三)對紀錄之保存有未完整留存客戶交易紀錄,不足以重建客戶個別之交易等情事。

(四)另有將客戶個資留存於外部公司系統,未有適當之安全措施之情事。

針對違規行為,金管會宣布依洗錢防制法第 5 條第 2 項、第 7 條第 5 項、第 8 條第 4 項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48 條第 2 項規定,處幣錸公司新臺幣 102 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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