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題
首頁
幫助中心
常見問題
現貨&杠桿交易
杠桿交易
逐倉槓桿
逐倉槓桿指南

逐倉槓桿指南

2020-05-21 05:17

槓桿服務條款(Margin Service Terms)

通过使用槓桿​​服務,即表示您確認已經閱讀、理解並接受槓桿服務條款規定的所有條款和條件, 也表示您確認接受並同意受本使用條款的約束。此逐倉槓桿指南不管轄槓桿服務,僅爲您提供信息。此逐倉槓桿指南與槓桿服務條款如有衝突,請以槓桿服務條款爲準。

抵押品

在逐倉槓桿模式下,每個交易對都有一個特定的逐倉槓桿帳戶。每個逐倉槓桿帳戶中的淨資產只能作為特定交易對的保證金。 每個逐倉槓桿帳戶只能接受標的貨幣和其特定交易對中的計價貨幣作為保證金。

資產借貸

在逐倉槓桿模式下,用戶只能借入當前交易對下的兩種特定貨幣作為貸款資產。如需更多詳情,請參考槓桿數據頁面。

借貸利率

利率按整點小時利率計算單利。計息小時以用戶實際借入時間計算,即借款成功後立即記爲1小時,到下一個整點小時將記爲2小時,不足1小時的按1小時計息。
計算公式爲:利息=借款金額(本金)*(小時利率)* 借款小時數
例:假設每小時利息為 0.001%,用戶A於13:20借入1,000 USDC,並於14:15償還。
利率計算公式為:1,000 * 0.001% * 2 小時 = 0.02 USDC
用戶A被收取了兩個小時的費用,因為13:20至13:59借款一次收取利息,14:00至14:15借款收取一次利息。
用戶可提前償還借貸,並按照實際借入小時支付利息,用戶在歸還借貸時先還利息再還本金。
借貸利息在未歸還的情況下會計入風險率。如有長期未歸還利息,則有可能導致用戶的逐倉槓桿賬戶風險率下降,觸發追加保証金通知甚至發生強制平倉。
槓桿帳户利率會不時調整以反映市場狀況。您可以點擊此處查看最新的借貸利率。

風險率以及風險控管

用戶逐倉槓桿帳戶中的淨資產只能在相對應交易對的帳戶中作為抵押品,用戶的其他帳戶中的資產不能作為抵押品。下表説明了在不同风险率下生效的風險控製:
倉位模式
風險率
交易允許
槓桿借貸
轉出允許
追加保証金通知
強制平倉
逐倉槓桿
> 2
逐倉槓桿
> 初始風險率 ≤ 2
逐倉槓桿
> 追加保証金率 ≤ 初始風險率
逐倉槓桿
> 強平風險率 ≤ 追加保証金率
逐倉槓桿
≤ 強平風險率
計算逐倉槓桿賬戶的風險率公式如下:
風險率 = 該逐倉賬戶下資產總值 /(借貸總值+未歸還利息)
其中,資產總值=該逐倉槓桿賬戶內的標的數字資產+計價數字資產
借貸總值=該逐倉槓桿賬戶內已借入但未歸還的全部借貸數字資產
未歸還利息=(每筆借貸資產數額) *(截止計算時的借貸時長) *(小時利率) -已歸還利息
請注意:根據不同的槓桿倍率,初始風險率,追加保證金比率,强平比例均有所不同。請參閱逐倉階梯槓桿功能說明了解更多。

子帳戶

全倉槓桿帳戶開戶後,才能啟用逐倉槓桿帳戶的子帳戶。您可開立的子帳戶數量取決於您母帳戶的VIP等級。您可以參考此文章中的「常見問題」Tab以了解更多資訊。
每個子帳戶的最大可借額度使用母帳戶的限額除以分母計算,分母如下表所示:
VIP 等級0123456789
分母1248101010101010
預設情況下,子賬戶最大可借額度是母賬戶可借額度的1/10。但自定義子賬戶最大可借額度的 VIP 用戶,每個子帳戶的最高可借額度為母帳戶限額的 1/n,其中 n = 子帳戶數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