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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2024 年 9 月 19 日
合約獎金券條款:
- 在您兌換合約獎金券後,獎金將會記入您的合約錢包。您可自 [錢包] - [合約] 查看獎金分發情況。
- 獎金以特定加密貨幣計價,只能用於以相同加密貨幣報價及抵押的 U 本位和幣本位合約。例如, USDT 獎金僅可用於 USDT 本位合約。它不能用於幣本位合約交易產生的累積盈虧。
- 子帳戶不符合獎金券的資格。
- 獎金只能在幣安合約錢包上使用。兌換之後,您無法將其轉帳到其他錢包。
- 合約獎金券可用期間將根據每次活動的規則而有所不同。請確保您已點擊 [使用獎勵] 以領取獎勵中心的合約獎金券,否則您將無法領取獎勵。
- 領取後,合約獎金券的有效期間為 30 天。如果在領取合約獎金券後 30 天內未在您的合約帳戶進行符合資格的合約交易,您的獎勵將作廢。
- 一旦作廢,合約獎金券將會失效,並自您的合約錢包中移除,您將無權獲得替代獎勵。
- 幣安保留隨時全權決定取消或修改活動規則的權利,恕不另行通知,所有參與者均將受此類變更的拘束。
- 合約獎金券和相關活動僅限於啟用幣安合約服務的合格用戶,並且根據法律和監管要求,可能無法在特定司法管轄區或地區或對特定用戶提供,或受到限制。這些合約獎金券和相關活動不適用於受限制的用戶/國家。 為遵守當地法規,您所在的地區可能無法使用特定獎勵中心功能。
- 所有合格用戶均有責任自行了解並遵守每個國家對存取和使用幣安合約服務的任何限制和/或要求。
- 幣安保留合約獎金券相關使用條款的最終解釋權。
- 您可以使用獎金作為合約交易的抵押品。
- 紅利金額亦可以用來抵銷任何在合約交易期間發生的損失。
- 您可以提領獎金券所生的任何收益。
- 但您無法提領獎金券金額。它將保留在用戶的合約錢包內,直到滿足下列條件:
- 獎金金額 + 已實現淨盈虧 ≤ 0
- 「已實現淨盈虧」未包含強平清算、佣金與資金費用。
- 若帳戶在過去 60 天 (VIP 0 級別) 和 90 天 (其他 VIP 級別) 內無交易或持倉,則已實現淨盈虧將被重置為 0。
範例 1:
用戶 A 獲得了 5 USDT 合約獎金券。A 兌換獎券用於合約交易,並產生 10 USDT 已實現淨盈虧。
- 用戶 A 可自合約錢包提領 10 USDT 的收益。
- 然而因為獎金金額 + 已實現盈虧 > 0,獎金金額仍留存於合約錢包中。
- 5 USDT (獎金金額) + 10 USDT (已實現淨盈虧) = 15 USDT
範例 2:
用戶 B 獲得了 5 USDT 合約獎金券。B 兌換獎券用於合約交易,並產生 10 USDT 已實現盈虧。第一筆交易成功後,用戶 B 繼續進行交易,並產生了 -18 USDT 已實現盈虧。
- 由於符合條件,可從用戶 B 的合約錢包中提領獎金金額:
- 5 USDT (獎金金額) + 10 USDT (第一筆交易的已實現盈虧) + -18 USDT (第二筆交易的已實現盈虧) = -3 USDT
範例 3:
用戶 C 獲得了 5 USDT 合約獎金券。C 兌換獎券用於合約交易,而倉位遭到強平,導致 -4 USDT 的已實現盈虧、0.5 USDT 佣金費用與 0.5 USDT 強平清算費用,且合約錢包餘額變為 0。
用戶 C 接著將 5 USDT 自現貨錢包轉入合約錢包。C 再次進行交易,產生了 0.75 USDT 已實現盈虧。
由於未滿足條件 (獎金金額 + 已實現盈虧 ≤0),一部分獎金金額仍留存於用戶 C 的合約錢包中:
- 5 USDT (獎金金額) + -4 USDT (第一筆交易的已實現盈虧) + 0.75 USDT (第二筆交易的已實現盈虧) = 1.75 USDT
- 由於 1.75 USDT 仍留存於用戶 C 的合約錢包中做為抵押品,因此 C 可自合約錢包轉出的總金額限制在 4 USDT (5 + 0.75 - 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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