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倉槓桿帳戶
逐倉槓桿帳戶
全倉槓桿帳戶
幣安通過風險率和質押風險率來評估您槓桿賬戶的風險。
1. 風險率
1.1 槓桿用户可以使用他們的槓桿賬戶資產作為全倉槓桿交易的抵押資產。詳情请参閱槓桿數據。
1.2 全倉槓桿賬戶的風險率 = 資產總值 /(負債總值 + 未歸還利息)
其中:
- 資產總值 = 該全倉槓桿賬戶內全部數字資產的當前總市值
- 負債總值 = 該全倉槓桿賬戶內已借入但未歸還的全部借貸數字資產當前總市值
- 未歸還利息 = 每筆借貸資產數額 * 截止計算時的借貸時長 * 每小時利率 - 抵扣 / 已歸還利息。
您的風險率是槓桿賬戶的一項關鍵風險指標。 如果它低於特定閾值,將觸發追加保證金和強平。
注:資産和負債總值以BTC來計算。
2. 質押風險率
您的最大可轉出金額由質押風險率決定,即可以從全倉槓桿錢包中提取的最大金額,質押風險率由抵押價值計算得出。
全倉槓桿賬戶的質押率 = 抵押價值 /(負債總值 + 未歸還利息)
其中:
- 抵押價值 = 全倉槓桿賬戶所有幣種的當前總市值 * 抵押品比率(每項資産單獨計算後匯總)
- 總負債 = 全倉槓桿賬戶中所有未歸還的槓桿借貸的當前總市值
- 未償還利息 = 每筆借貸金額 * 借貸時間(以小時為單位) * 每小時利率 - 已歸還利息
3. 風險率和質押風險率的影響
全倉槓桿 3X | 允許交易 | 允許借貸 | 允許轉出 | 追加保證金通知 | 強制平倉 |
質押風險率 > 2 | 是 | 是 | 是 | 否 | 否 |
1.5 < 質押風險率 ≤ 2 | 是 | 是 | 否 | 否 | 否 |
1.3 < 質押風險率 ≤ 1.5 | 是 | 否 | 否 | 否 | 否 |
1.1 < 風險率 ≤ 1.3 | 是 | 否 | 否 | 是 | 否 |
風險率 ≤ 1.1 | 否 | 否 | 否 | 否 | 是 |
全倉槓桿 5X | 允許交易 | 允許借貸 | 允許轉出 | 追加保證金通知 | 強制平倉 |
質押風險率 > 2 | 是 | 是 | 是 | 否 | 否 |
1.25 < 質押風險率 ≤ 2 | 是 | 是 | 否 | 否 | 否 |
1.16 < 質押風險率 ≤ 1.25 | 是 | 否 | 否 | 否 | 否 |
1.1 < 風險率 ≤ 1.16 | 是 | 否 | 否 | 是 | 否 |
風險率 ≤ 1.1 | 否 | 否 | 否 | 否 | 是 |
請參閱全倉槓桿指南了解更多。
請注意:當您的風險率不會被質押率影響時,您的風險率等於您的質押風險率。這種情況下,您的錢包頁面僅會展示風險率一個參數。
例子:
在全倉5倍槓桿中,用戶持有50,000,000 USDT等值的BNB資產,持有20,000,000 USDT負債。假設該數量的BNB質押率為70%,利息忽略不計。
則用戶的風險率為50,000,000 / 20,000,000 = 2.5;
用戶的質押風險率為 (50,000,000*70%) / 20,000,000 = 1.75
在該情況下,用戶質押風險率小於2但大於1.25,所以用戶無法轉出更多資產,但可以可以正常做借貸和槓桿交易。而用戶的風險率為2.5,所以用戶不會收到追加保證金通知,帳戶也暫無強平風險。
逐倉槓桿風險率
參與逐倉槓桿借貸的用戶以其幣安逐倉槓桿賬戶中的淨資產作爲可抵押資產,其他賬戶中(包括用戶的其他逐倉賬戶)的數字資產均不計入該逐倉槓桿賬戶的可抵押資產。
逐倉槓桿賬戶的風險率 = 該逐倉賬戶下資產總值 /(借貸總值 + 未歸還利息),其中:
- 資產總值 = 當前逐倉槓桿賬戶所有數字資產的總市值
- 總負債 = 逐倉槓桿賬戶中所有未歸還槓桿借貸的當前總市值
- 未歸還利息 = 每筆借貸金額 * 借貸時間(以小時爲單位) * 每小時利率 - 已付利息
逐倉風險率的影響
風險率 | 允許交易 | 允許借貸 | 允許轉出 | 追加保証金通知 | 強制平倉 |
> 2 | 是 | 是 | 是 | 否 | 否 |
> 初始風險率 ≤ 2 | 是 | 是 | 否 | 否 | 否 |
> 追加保証金率 ≤ 初始風險率 | 是 | 否 | 否 | 否 | 否 |
> 強平風險率 ≤ 追加保証金率 | 是 | 否 | 否 | 是 | 否 |
≤ 強平風險率 | 否 | 否 | 否 | 否 | 是 |
請注意:根據不同的槓桿倍率,初始風險率,追加保證金比率,强平比例均有所不同。請參閱逐倉階梯槓桿功能說明及逐倉槓桿指南了解更多。
請注意,您不能在強平過程中更新槓桿倉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