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inCatcher 消息,a16z crypto 近日對美國國稅局(IRS)的 1099-DA 表格草案發表評論,要點如下:

-每筆數字資產交易都需要多個經紀人提交 1099-DA 表格,造成不必要的重複信息報告,給申報者帶來不合理的負擔;

-要求經紀人報告錢包地址是不必要的,並會將敏感的納稅人信息置於重大風險之中;

-提供 1099-DA 表格所要求的信息成本過高,在某些情況下甚至無法達成;

-最終法規應推遲或「逐步推進」數字資產信息報告要求的生效日期;

-非託管錢包和數字資產支付處理器應從 1099-DA 表格中列出的「經紀人」類別中刪除;

-美國國稅局不應要求在處置法幣支持的穩定幣和大多數 NFT(非同質化代幣)時提交 1099-DA 表格;

-提交 1099-DA 表格的要求應包括一個最小閾值,應允許經紀人爲報告目的將交易彙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