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灣#Financial 監管委員會已起草13項指導原則,預計將於2023年9月正式公佈,以明確虛擬#asset 行業的法律行為和違規處罰。

- 原則草案中值得注意的一點包括,如果海外公司不遵守規定,則禁止其在台灣做廣告和招攬業務。

- 受監管企業可以發行#virtual 個資產,前提是他們提供詳細的白皮書,其中包含發行人資訊、發行細節、認購條件以及共識機制的潛在氣候影響。

- 出於對國家主權貨幣穩定性的擔憂,禁止發行#stablecoins

- #Exchanges 需要建立上市和除名審核程序並保存操作流程記錄。

- 必須明確區分「公司資產」和「使用者資產」。

- 必須與銀行合作履行反洗錢義務,例如客戶身分確認和交易監控。

- 交易所營運商必須制定並實施冷熱錢包儲存比例政策,以保護用戶資產。

- 從事非法虛擬資產衍生金融產品交易或與證券相關的虛擬資產業務,最高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科新台幣300萬元以下罰金。

- 這些指導原則旨在為行業參與者提供清晰度和透明度,為台灣的虛擬資產業務創造合規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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