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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文件似乎是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 (SEC) 致 Jed S. Rakoff 法官的一封信,內容涉及“SEC 訴 Terraform Labs 等人”一案。信函,Terraform Labs PTE Ltd. (“Terraform”) 以及請求批准針對 Do Hyung Kwon (“Kwon”) 的擬議最終批准決定。
該文件的要點是:
1. **背景和目的**:
- 陪審團做出決定後,SEC、Terraform Labs PTE Ltd。 (“Terraform”) 並請求批准針對 Do Hung Kwon (“Kwon”) 的擬議最終同意令。陪審團認定被告應對大規模證券欺詐行爲負責。
- 該決定旨在實施嚴厲的處罰和威懾措施,以解決大規模欺詐問題,確保在 Terraform 計劃失敗時遭受損失的投資者獲得經濟補償。
2. **擬議決定詳情**:
- 該決定包括財務和預防措施:
- 追回數百萬美元的合法利潤和利息。
- 重大民事處罰。
- 旨在防止 Kwon 和 Terraform 未來違反證券法的措施,特別是與加密資產相關的措施。
3. **協議的特殊條件**:
- 該協議包括向 SEC 轉移數億美元的資產。
- 規定具體的經濟處罰和追回金額,例如:
- 待追回金額爲 4,473,828,300 美元。
- 法定利息 466,952,423 美元。
- 80,000,000,000 美元的民事罰款。
4. **預防措施**:
- 禁止 Kwon 從事涉及加密資產的證券交易。
-禁止權擔任上市公司的高級職員或董事。
- 阻止 Kwon 參與與發行、購買、要約或出售任何證券相關的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