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將大規模發行的 NFT 歸類為虛擬資產
隨著《虛擬資產用戶保護法》於 7 月 19 日生效,韓國金融服務委員會 (FSC) 發布了關於何時應將不可替代代幣 (NFT) 視為虛擬資產的指南。一般用於收藏交易的 NFT 仍不在此範圍內,但那些類似虛擬資產的 NFT 將面臨監管。分類的關鍵標準包括大規模發行、可分割性以及作為支付方式的使用。大量發行的 NFT、可分割的 NFT 或用於支付的 NFT 將作為虛擬資產進行監管。發行此類 NFT 的企業必須根據《特定金融資訊法》向當局報告,否則將面臨刑事處罰。 FSC 為不確定其 NFT 分類的企業提供諮詢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