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名爲楊啓超的00後大學生在境外公有鏈上發佈了一款名爲BFF的虛擬貨幣,其後的行爲卻引發了法律糾紛。2022年5月2日,楊啓超在幣安鏈上發行了一款名爲“Blockchain Future Force”(簡稱BFF)的數字虛擬貨幣。隨後,他在短時間內爲這款虛擬貨幣注入了流動性,具體爲30萬枚BSC-USD和63萬枚BFF。

就在楊啓超注入流動性的同時,另一名投資者羅某用5萬枚BSC-USD兌換了85316.72枚BFF幣。然而,僅僅過了24秒,楊啓超就撤回了流動性,從中獲得了大量的BSC-USD和BFF幣。這一行爲導致BFF幣在流動性池中大幅貶值,羅某用其持有的BFF幣僅能兌換回極少的BSC-USD。

楊啓超的這一行爲在法律上被定義爲“撤資”。在虛擬貨幣交易圈中,這種操作雖然被視爲一種套利手段,但在流動性不足的情況下,它可能導致虛擬貨幣價格劇烈波動,對投資者造成巨大損失。因此,許多交易者認爲發行方在添加流動性後迅速撤回是不負責任的行爲。

楊啓超表示他只是在“反擊”那些曾經“割他韭菜”的人。然而,2022年5月3日,羅某向南陽市公安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分局報案,稱自己在投資虛擬貨幣時被騙取了30餘萬元。警方隨後以涉嫌詐騙罪對楊啓超立案偵查,並在浙江杭州將其抓獲。

在2024年5月20日的二審中,楊啓超的辯護律師堅持爲他進行無罪辯護。律師指出,楊啓超發行的虛擬貨幣具有唯一的合約地址且不可篡改,因此不屬於“假幣”。此外,楊啓超和羅某都是資深的虛擬貨幣投資者,他們清楚瞭解投資的風險。平臺也允許投資者隨時添加或撤回流動性,因此楊啓超的行爲並未違反平臺規則。律師還強調,羅某持有的BFF幣在案發後因流動性增加而升值,他並未實際受損。

在法律尚未認可虛擬貨幣合法性的背景下,這起案件在國內尚屬首例。最終,檢察機關以詐騙罪對楊啓超提起公訴,認爲他發行了虛假的虛擬貨幣並誤導他人投資,隨後迅速撤回流動性導致他人損失。2024年2月20日,河南南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一審認定楊啓超犯詐騙罪,判處其有期徒刑4年零6個月,並處罰金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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