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 CNBC 報道,該信息已得到 Latham & Watkins 律師事務所法律團隊的證實。

  • 今年 4 月的聽證會上,理查德·瓊斯 (Richard Jones) 法官判處趙某四個月監禁。

加密貨幣交易所幣安創始人趙長鵬(CZ)已前往加利福尼亞州洛姆波克的一所聯邦監獄服刑。據 CNBC 報道,該信息已得到其在 Latham & Watkins 的法律工作人員的證實。

宣判後,趙長鵬談到了自己出獄後的打算,表示他打算在洛姆波克監獄服刑四個月後重返加密貨幣行業。他打算被動投資並保留目前的加密貨幣資產,這表明他對數字資產市場有着堅定不移的信心。

遵循法規至關重要

他強調,加密貨幣行業正在進入“一個新階段”,遵守規範和法規至關重要。法官理查德瓊斯 (Richard Jones) 在 4 月美國華盛頓西區地方法院的聽證會上判處趙四個月監禁。對趙的指控源於其加密貨幣交易所的洗錢行為。

他還被處以5000萬美元的罰款。聯邦檢察官最初提議對這位前幣安老闆判處三年徒刑,但法官判處的刑罰要輕得多。判決建議是 12 至 18 個月監禁,但 CZ 的律師要求緩刑 5 個月。

認罪後,CZ 表示遺憾,並表示在宣判前「有很多安靜的時間獨自思考和反省」。此外,他承認他應對幣安無效的反洗錢(AML)政策負責。此前,針對瓊斯法官的裁決,趙表示,他將在預定時間到監獄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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