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一位母親收到了 88,000 美元的罰款,因爲她的孩子撿了幾十個他們認爲是貝殼的蛤蜊。

“我的孩子以爲他們在撿貝殼,但實際上他們撿的是蛤蜊,確切地說是 72 個。”

皮斯摩海灘對蛤蜊的捕撈有嚴格的規定。人們必須持有有效的海水捕魚許可證,並且不能捕撈 4 1/2 英寸以下的蛤蜊。還有關於人們可以在什麼時候捕撈蛤蜊以及每天可以捕撈多少蛤蜊的規定。

她告訴 ABC 30,罰款總額爲 88,993 美元。

“這讓我非常傷心和沮喪,這毀了我們的旅行。”

然而,她向聖路易斯奧比斯波縣的一名法官解釋了這個錯誤,並將罰款減至 500 美元。罰款也可以通過完成社區服務工作來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