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德克薩斯州西區聯邦地區法院近日作出判決,認定知名加密貨幣意見領袖伊恩·巴利納(Ian Balina)在推廣和銷售SPRK代幣時違反了證券法規。根據豪伊測試(Howey test),$SPRK 代幣被判定爲一種證券。

法院的判決支持了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的立場,確認巴利納在未經註冊的情況下提供和銷售SPRK代幣,這違反了美國的證券法律。SEC在2022年9月19日提交的訴狀中指出,巴利納於2018年5月從Sparkster有限公司購買了價值500萬美元的SPRK代幣,並隨後組織了一個約68人的投資團隊,向他們推廣和銷售這些代幣,而沒有按照聯邦證券法規的要求向SEC註冊。

SEC還指出,巴利納在2018年5月至7月期間通過YouTube、Telegram和其他社交媒體平臺推廣SPRK代幣,卻沒有透露Sparkster公司爲了感謝他的推廣工作而提供的30%的代幣獎勵。

SEC對巴利納提出了指控,認爲他違反了1933年證券法中關於發行註冊的第5(a)和5(c)條款,並且因爲未披露推廣活動中收到的報酬而違反了證券法的第17(b)條款。SEC請求法院對巴利納未經註冊的發行行爲作出即決判決,並確認SPRK代幣作爲證券的身份。

SEC還對Sparkster有限公司及其首席執行官薩賈德·達亞(Sajjad Daya)發出了停止和終止命令。Sparkster公司向一個投資者賠償基金支付了超過3500萬美元,並支付了其他相關費用和罰款。

至於巴利納在推廣活動中未披露信息的指控,SEC根據證券法第17(b)條款提出了指控。巴利納試圖對SEC的兩項指控申請即決判決,但法院駁回了他的請求,並未就第17(b)條款的指控作出法律上的決定,這意味着推廣活動的指控仍然成立。

此外,與巴利納案件的判決不同,衆議院在週三通過的《21世紀金融創新與技術法案》(FIT21)獲得了兩黨的廣泛支持,有71名民主黨人投了贊成票。該法案爲加密貨幣和加密公司向聯邦市場監管機構註冊提供了明確的規則。

結語:

美國法院對伊恩·巴利納一案的判決再次強調了加密貨幣領域遵守證券法規的重要性,同時也展示了監管機構對於保護投資者權益和維護市場公正性的堅定決心。此案對加密貨幣意見領袖和相關從業者提出了警示,無論是誰,在推廣和銷售加密貨幣或數字資產時都必須遵守相應的法律法規,確保透明度和合規性。

隨着加密貨幣市場的不斷髮展和成熟,預計未來會有更多此類監管案例出現,進一步明確法律界限,促進整個行業的健康發展。對於投資者而言,這也提醒他們在參與加密貨幣投資時需要更加謹慎,充分了解相關風險,並選擇那些遵守法律法規、運作透明的項目和平臺。#数字资产证券 #证券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