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粉絲諮詢說,“自己是經過朋友介紹才交易虛擬貨幣USDT的,之前也沒接觸過虛擬貨幣,朋友和自己說交易虛擬貨幣國內不違法,可以做,並且凍卡的概率不高,就算收到贓款會凍結銀行卡,然後把收到的贓款退掉就可以了,也不會有刑事風險,並且操作也很簡單,幾乎穩賺不賠,自己於是就開始交易虛擬貨幣了,沒想到交易了1-2個月左右,銀行卡被多地公安機關司法凍結,而且自己還被摁頭了,面臨刑事犯罪了,現在已經被取保,賺的錢都不夠退賠的,早知道就不交易虛擬貨幣USDT搬磚了”

1

法律規定

目前,國內對於虛擬貨幣的相關監管主要是三大文件。

文件一:根據2013年12月5日人民銀行等部門發佈的《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了比特幣的性質,認爲比特幣不是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並不是真正意義的貨幣。但是,比特幣交易作爲一種互聯網上的商品買賣行爲,普通民衆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擁有參與的自由,USDT作爲穩定幣,是比特幣等主流虛擬貨幣價值/價格體現的錨定對象,也應當受到法律的同等保護。

文件二:2017年9月4日人民銀行等七部委發佈的《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以下簡稱“94公告”),這裏的“代幣”指的是發行方發行的“原生代幣”,而所謂”虛擬貨幣“是指2013年央行通知中的比特幣等“特定的虛擬商品”。“94公告”禁止的範圍,限定在非法代幣發行融資領域,並沒有禁止個人持有、交易買賣虛擬貨幣(包括泰達幣USDT)。

文件三:2021年9月24日人民銀行等十部委聯合發佈的《關於進一步防範和處置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通知(銀髮〔2021〕237號)》(以下簡稱“924通知”),提示公民防範虛擬貨幣帶來的金融風險,但是單純的虛擬貨幣交易行爲並不違反我國現行法律、行政法規的相關規定。

通過對三大文件的解讀,法律法規並沒有禁止虛擬貨幣的交易,法無禁止即自由,上述13年通知、17公告、21年通知效力爲規範性文件,也並未禁止虛擬貨幣交易,總言之,虛擬貨幣交易在國內不違法。

雖然說虛擬貨幣不違反法律規定,但是不代表交易虛擬貨幣就不會凍卡涉刑,目前,虛擬貨幣交易容易滋生洗錢犯罪,輕則凍卡,重則涉刑。

團隊辦案途中

凍卡風險

2

虛擬貨幣USDT出金過程中,如果對方支付的是電詐資金,你收款銀行卡就會被司法凍結。目前,虛擬貨幣對應的三種交易模式,都會收到贓款導致銀行卡被司法凍結。

第一交易所交易。雖然大的交易所相較於小的交易所來說安全一點,但是交易所只負責虛擬貨幣以及USDT的流轉,買賣虛擬貨幣的資金是不經過交易所的,交易所無法判斷資金是否是安全的,所以審覈資金的安全就在買賣雙方,交易所交易虛擬貨幣中常見的騙局就是對方換卡號非實名付款。

此外,現在實務中,出現更多的情況是,在交易所,對方買你u,被騙u,你也會凍結銀行卡。個人或u商在幣安或歐易(賣u的簡稱李四)交易所掛單賣u,有陌生客戶來買u(買u的簡稱張三),在交易過程中,李四主動詢問張三買u的用途是什麼,以及在微信或電話上多次善意提醒張三,不要把u提到別的交易所或別的平臺理財,小心遇到殺豬盤資金盤,導致u提不出來。張三也是承諾賣u是自用的,自己是不會被騙,被騙與李四無關。李四一看張三都承諾了,於是就放幣了。結果,沒幾天,李四賣u出金的銀行卡還是被異地公安機關司法凍結了,凍結的原因就是李四收到涉詐資金了,就是之前買u的張三u被騙了,報案的時候,就說錢轉到李四銀行卡了,公安機關順着資金流,凍結幣圈出金的李四銀行卡。遇到這個情況,由於給你轉錢買你u的屬於受害人,你的收款銀行卡屬於一級涉案卡,公安部與央行會聯合管控,簡稱總對總管控,導致名下所有卡非櫃面交易。或者是以及對方買你u,拿到別的平臺投資,等到被騙也會凍結你銀行卡。

第二線下交易,現金存款交易,以及約好一個地方,現場交易的,都不能避免給的是電詐資金,結果還是收款的銀行卡被司法凍結。團隊就接到線下交易很多案件,都是對方現存,然後公安機關破獲案件後,銀行卡陸續被多個公安機關司法凍結6個月,有的更是涉掩隱罪。

第三熟人介紹,有中間人。有中間人的交易,更多的是確保交易能夠完成,但是資金是否安全,都是不可控的,中間人不進行也無法進行審覈,一旦資金是贓款,銀行卡就會被司法凍結。

團隊辦案途中

3

刑事風險

交易虛擬貨幣USDT,最常見的罪名就是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

兩者的前提都是在交易虛擬貨幣過程中,收到電詐資金,導致銀行卡被司法凍結後,司法機關根據交易中是否存在異常行爲,一旦推定主觀明知,就會入罪。

那麼什麼情況下推定主觀明知,有一些買賣u的涉及刑事犯罪被採取強制措施拘留,面對公安機關的訊問,說自己是知道虛擬貨幣領域會收到贓款的,但是這次交易,對於對方資金是電詐資金是不明知的,並且自己的聊天記錄,也告知了贓款繞路等等,自己是不明知。但是司法機關是依據異常行爲推定的規則,推定你主觀明知的。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法院判例、團隊辦理的大量刑事案件,我們總結交易虛擬貨幣USDT推定主觀明知的關鍵,是否具有以下異常行爲:

第一銀行卡被公安機關止付。

第二銀行卡被公安機關凍結過。(參照往期文章)

第三線下微信羣交易、現金交易、對方現存。

第四小的交易所交易或者網賭平臺交易。一些小的平臺穩賺不虧,會上浮固定費用,很異常。

第五使用加密聊天軟件,境外聊天軟件交易。閱後即焚,可能被認定逃避監管,

第六測卡行爲,每次交易前往銀行卡先轉1元試試卡有沒有凍結。

第七價格異常,明顯高於或低於市場價。

第八無本金投入,按照上游指示,接受上游資金買u,轉上游地址。

第九交易完成後,存在多次取現行爲。

第十使用他人銀行卡交易。

第十一成立虛擬貨幣工作室,經常搬磚,但固定的交易對方涉及洗錢。

第十二全國各地開車前往異地,但對方是洗錢,受牽連,難逃嫌疑。

注:虛擬貨幣涉刑事犯罪屬於新型犯罪,部分地區辦案單位沒辦過虛擬貨幣刑事案件,同樣的行爲在該地可能只是凍卡退賠解凍,但是具有異常行爲的你,可能成爲下一個公安機關打擊的對象。

刑事風險

4

團隊接到過,很多新手交易虛擬貨幣凍卡以及涉刑事犯罪的案件,也有很多幣圈摸爬滾打多年現在虛擬貨幣USDT出金被凍卡的案件。#BTC突破7万大关 #5月市场关键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