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吳說報道,近日,LENA、Floki等質押協議遭到香港證監會(SFC)的警告。吳文謙律師解釋,關鍵在於是否向香港公衆進行了主動宣傳與銷售,證監會會審視宣傳渠道、方式、觀衆羣、語言等多個因素。然而,如果沒有向香港公衆打廣告、主動宣傳、銷售,而是香港居民自行進入平臺使用服務,這並不算違法。SFC指出,任何未經其認可,向香港公衆宣傳或邀請參與集體投資計劃的廣告,都屬於犯罪。